近期中共《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頒佈,成為關注共軍發展的重要看點之一,其主要內容包括《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現役軍官選拔補充暫行規定》、《現役軍官教育培訓暫行規定》、《現役軍官考核暫行規定》、《現役軍官晉升任用暫行規定》、《現役軍官交流暫行規定》、《現役軍官退役暫行規定》、《現役軍官待遇級別管理暫行規定》、《專業技術軍官管理暫行規定》、《關於推進軍官崗位管理的意見》、《關於推進軍官職業發展路徑管理的意見》、《關於規範軍官制度改革中等級轉換辦法和過渡政策的通知》,構建出「1+11」也就是「1個條例」、「8個規定、2個意見、1個通知」等12項法規,將「暫時」作為中共軍官職業化制度的政策指引。
進一步探究長期以來隱藏在共軍職業化的背景隱憂,首先,在軍銜位階上,共軍現階段軍銜制度,使作戰部隊與專業技術軍官無區別,無法突出作戰部隊和指揮軍官的主體地位;其次,在階級晉陞上,存在著專業技術軍官快於指揮軍官,教學及後勤保障單位快於作戰部隊的現象;再者,在服役年限上,過於偏重自然年齡的制約,使軍官產生「年齡恐慌」大於「本領恐慌」的情況。此次頒佈「軍官職業化1+11『暫行』法規」,依照中共官方說法,將明確實行軍官職務管理制度,對軍官職務類別作出指揮管理與專業技術區別,訂定不同的發展規律,對軍官晉陞軍銜的年限,以及退役的年齡年限統籌優化,軍官服役年齡年限,按照「初級軍官放緩晉陞節奏相對均衡發展、中級軍官給予較大服役空間提高使用效益、高級軍官加快流動增強活力」的原則,簡單來說「前慢後快中間穩」進行設計,試圖體現其具中國特色軍官職業化制度建設。套用中共慣常的內宣辭令,整體而言,「軍官職業化」即是提高以打仗能力為核心的軍事職業素養,按照專業化內在構建的軍官管理規則體系,包含通過軍銜等級作為主導軍官等級管理基本秩序、崗位職務層級輔助調節軍官晉陞任用次序和領導指揮關係、待遇級別明確律定軍官基本生活待遇等手段進行調控管理,意圖在軍官制度上取得實質進展,落實所謂「強軍之要,要在得人」的理想。
從軍委政治工作部委婉說明,可看出中共此次軍官制度改革並未如預期,檢視其公開說明內容顯示,因涉及人事權益共軍內部為此展開規模龐大的研究工作,2019年初,按照軍事政策制度改革要求,成立工作專班和課題組,試圖實質推進《現役軍官法》修訂和配套法規制訂,期間多次到部隊就軍銜主導、職務分類、職業發展、服役年限等問題,進行實地訪查、當面聽取意見、反複論證、多案比較;法規文稿形成後,又徵求軍委機關各部門、各大單位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意見,經過了逐級審議和立法評估,期盼各方面能普遍達成共識形成最大公約數,然而,最後考慮到軍官制度改革的複雜性及敏感性,為從審慎穩妥推進改革出發,早在2020年初即經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展延《現役軍官法》修訂時間節點,續用2017年人大常委會《關於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後續改革時間節點亦待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