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成立,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認為,複數選區選出的議員,用等於單一選區候選人的方式予罷免「這很荒唐」;作家顏擇雅也認為,8%的「小眾民意」只要引來25%以上民眾的強烈討厭,就可以被罷免,效應很「反民主」。對此,勞動黨林名哲在臉書發文批評,王浩宇對藻礁、新住民的言論都是順著主流民意搧風點火,說王浩宇是少數民意的代表,根本在污辱「少數民意」。
林名哲指出,王浩宇被罷免後,有些評論認為議員選舉是複數選區,而罷免卻是單一選區的邏輯,會造成多數民意霸凌少數民意的問題。但這些評論都沒提出解決辦法,也不坦承這個情況在單一選區也會發生。
林名哲認為,罷免制度確實可以再檢討調整,但這些論者完全不是為了保障少數民意才說這些話,更不能接受他們在論述過程中有意無意把王浩宇塑造為「少數民意的代表」。
林名哲指出,容許議員被罷免也不是讓少數的「進步意見」毫無機會,因為選民支持的價值是有優位階序的,1個人沒有投票給標榜勞權的候選人,可能是他認為統獨議題更為重要,而不是不支持勞權;沒有投給主打動保的議員,不見得就虐待貓狗,可能是更關心路平燈亮。將少數人優先支持的意見,說成其他多數人都反對之,就是完全忽視價值階序的現實。
林名哲表示,真正讓他無法忍受的是這些說法有意無意,讓王浩宇變成「少數民意」的代表,甚至弱勢的代言者。王浩宇也許在很久以前,在他初披綠黨戰袍出馬時曾經扮演類似的角色。但他後來越發使人無法忍受的時刻,正是他毫不遮掩地向「主流」靠攏、媚俗地迎合「多數民意」之時。
林名哲指出,王浩宇對藻礁運動的攻擊,又惡意將保障新住民的政策扭曲成「讓中國孕婦來台用健保」,這些言論都是順著主流民意搧風點火,「哪裡是弱勢代言人?說他是少數民意的代表,根本在污辱『少數民意』!」
林名哲表示,自己討厭的並非王浩宇個人,而是王浩宇所服膺與象徵的一種心態:只要能拿到權力就是對的,沒拿到權力什麼都是錯的。王浩宇並非這種心態的濫觴,只是學會這一套,且不加掩飾地表現出來。這心態換個說法,不就是我順著風向我就正確,我站在多數的那方我就正義,典型的「多數霸凌少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