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募兵達標,國防部日前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刪除徵召「國中兵」條文,未來國中畢業的民眾,將無法報考志願役士兵。
國防部去年12月31日曾以新聞稿指出,民國109年官士兵各班隊招募均達成計畫目標,留營率也達77.9%,整體志願役人力已達募兵制90%最終計畫目標。
相較過去兵源缺乏時「有兵就收」狀況,由於募兵達到標準,國防部8日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刪除「國中兵」條文,也就是說,未來國中畢業者將無法再報考志願役士兵。
此外,草案中也規定,曾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酒駕)、涉毒等罪,就算經緩起訴處分,也不能報考志願役士兵。
條文也新增訂定刺青限制的條文,包括,無論任何主題的紋身和烙印,禁止出現在頭部、臉部、脖子(露出領口的部位)、眼皮、嘴、耳朵、腕骨以下、手(與手掌相連的指關節以下的指環紋身除外);刺青(紋身)樣式不得有幫派、粗俗及嚴重違反善良風俗文字與意識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