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帶榴槤、蝸牛要買票、不排隊是犯罪!盤點世界鐵路六種奇葩規定

2017-10-05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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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槤流行於東南亞,但其強烈氣味並非誰都受得了。不過,告示牌上前三者都有明文規定具體罰款,但禁止榴槤一項並未敘明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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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快捷交通系統法令》(Rapid Trainsit System Regulations)確實沒有明文禁止乘客攜帶榴槤進入車站和搭乘地鐵列車,但原來還是可以罰款。

2014年,一位鍾愛榴槤的博客作家去信新加坡交通部提出這個疑問,結果政府把她的提問轉交其中一家地鐵運營商——新加坡地鐵公司(SMRT)的客戶關係部。

新加坡丹戎巴葛地鐵站內一趟地鐵列車
在新加坡帶著榴槤坐地鐵,大概不抓你也得怕砸到人挨罵。

這位博客引述SMRT的答覆說 ,根據《快捷交通系統法令》第11條,任何人在鐵路處所時應當服從一切通告、告示牌與任何獲授權人員發出的一切合理指示,違例者最高罰款500新元(368美元;2441元人民幣)。

換言之,帶榴槤進入新加坡地鐵系統,一經發現,還是有可能被定罪罰款500新元。

倫敦——不排隊可以是犯罪行為

倫敦地鐵Parsons Green站列車進站(16/9/2017)
順帶一提,倫敦地鐵全線均可飲食,但運輸局呼籲大家不要吃那些味道濃重的食物。

根據 《倫敦運輸局鐵路附例》 ,不服從獲授權人員提出的排隊指示,拒絶排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以最高第三級罰款;根據《1982年刑事司法法》,第三級罰款相當於最高1000英鎊(1327美元;8819元人民幣)。

這部附例適用於倫敦地鐵(London Underground)、倫敦地上鐵(London Overground)與船塢區輕鐵(Docklands Light Railway)。生活資訊網站《倫敦人》(Londonlist)評論說,這是「最英式的」奇怪法律,還說「怪不得今時今日這麼多人能逃之夭夭」。

何出此言?現任外交大臣約翰遜(Boris Johnson)還在做倫敦市長的時候,,售票大廳也沒幾個車站職員站崗了。

不過話說回來,「不排隊犯罪」也不完全是倫敦專利。港鐵與新加坡地鐵其實也有相同規定,罰款金額可低廉得多。

紐約——狗狗想坐地鐵?裝得進包再說!

禁止導盲犬以外的一切動物搭乘地鐵,在亞洲司空見慣,但歐美不少地鐵和近郊鐵路

紐約市去年修改《紐約州法典》 第1050部的公共運輸行為凖則 ,禁止任何乘客攜帶動物搭乘地鐵,「除非能被裝在一個容器內」。違反這部行為凖則一經法院定罪,可被罰款25美元或判處最高10天監禁,或兩者兼施。

結果,紐約地鐵上發生了這腦洞大開之事:

法國——蝸牛坐高鐵得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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