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大的災難,不是颱風,不是勞資,不是統獨,而是顏色戰爭。顏色不同,就群起攻訐。非理性、選票取向的顏色戰爭會埋葬了台灣。
賴清德在立法院坦白承認自己是「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相對統獨立場不敢清楚表態的人士算是誠實許多。果然,顏色之戰立刻引發。北京政府和「國台辦」的反應不必討論,因為他們70年來都是逢台必反,一點都不意外。
中共的反台、攻台言論長達70年,只要沒有動作,沒有採取軍事行動,台灣必須尊重,因為那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倒是台灣內部有太多人彷彿仍處在蔣家戒嚴時代,審判思想,槍決思想犯的年代。賴清德坦承自己是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和我表示:「我是主張同性婚姻的人」一樣,有什麼罪?有什麼不妥?對思想大加鞭笞、撻伐是什麼特徵?
兩年來我已少管世事,專心寫作,聽說這幾天的攻訐,只好提筆倒帶還原歷史過程。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建國,中華民國仍屹立存在於台灣,這是事實。不容統獨雙方人士睜眼說瞎話。70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力改變這個事實,兩蔣也只能空喊「反攻大陸」、「漢賊不兩立」和「三不原則: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長期的事實就是最強有力的法理基礎,與有多少邦交國沒有必然的關係。建交只是讓雙方可以正常往來而巳。沒有建交不等於否定你是個國家,就像一個私生子沒有報戶口他仍然是個人一樣,任何人都不能隨便殺害他。他一樣享有基本人權。數十年來國共兩黨都沒有提出符合國際事實,與時俱進的可行論述,一再老調重彈。
1980年三月中,美麗島軍法大審,我們面對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唯一死刑的審判,檢察官和法官控訴我們主張台灣獨立,意圖顛覆政府並著手實施。我們當中有人否認,有人辯解,有人沉默,唯獨我自忖死亡臨頭,必須誠實以對。我坦然承認:「我主張台灣應該獨立,而且事實上臺灣已經獨立30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我稱之為「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並引據國際公法,國際外交作長篇論述。(參閲當年各大報及拙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及「常識」)。
庭後,只有海外極少酷愛喊口號的「台獨」主張者有異議,島內國民黨的法政學者竟然反駁無方,最後還慢慢向我的論述靠攏。到李登輝時代才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說法。當時我人還在牢中,曾發文刊登在媒體,表示我的學生當總統了。
1996年我擔任民進黨黨主席任內,由於全黨努力,民調的喜歡度第一次超過國民黨,執政的曙光已露。我陸續提出「福利國家政策」、「金馬撤軍」對內政和兩岸做出引領外,我深深感到在邁向執政的道路上還有兩大問題必須處理:對內化解族群仇恨,對外消除國際社會對民進黨的疑慮。所以,對內我提出「大和解」,對外我則親自率領龐大訪美團,包括姚嘉文、謝長廷、張旭成、洪奇昌、楊黃美幸…等等,到華府和美國智庫進行早餐會。會中美方赤裸裸表達對民進黨執政後會宣布台灣獨立成為「困擾的製造者」,而深感不安和無法支持。團員中以各種理由試圖化解,美方人士仍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