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日委員會排入了《鏡電視》申設案,電視台董事長裴偉、總經理李玉珮及擔任「外部公評人」的翁秀琪都親自到會說明,對於外界質疑《鏡電視》是52台的大黑馬,《鏡電視》強調,無意爭取上架52頻道,未來對上架頻位規劃會依市場機制做謹慎的評估與規劃。
《鏡電視》早在2019年12月申請設立新聞頻道,去年8月初審時,外部諮詢委員會做出「不同意」的發照建議,委員們認為新聞內容普通、內部監督機構不完全等,加上同集團的《鏡周刊》被定為八卦雜誌,更讓初審委員做出不同意建議。
不過在《中天電視台》不予換照之際,NCC於20日首次排上委員會審查,引發外界關注。在長達2個小時的討論後,NCC委員仍有問題沒問完,在整理好問題後,會再請《鏡電視》書面補充說明。
「希望在《鏡電視》完成台灣第1個媒體外部公評人制度」
《鏡電視》在國內首創的「外部公評人」制度,在會中受到矚目,前《公視》董事、政治大學兼任教授翁秀琪指出,接受《鏡電視》外部公評人一職,是因為她看到《鏡電視》的營運計劃書寫得非常詳盡,沒有三器新聞,晚間黃金時段不做談話性節目,而是提供深度的調查性報導,另外還有帶狀的國際新聞、藝文專題和兒少節目。
翁秀琪提到,外部公評人制度在國外行之有年,但在台灣始終還沒有媒體成功建立,她一生投入新聞傳播教育工作,希望能夠在《鏡電視》完成台灣第1個媒體外部公評人的制度建立,可以提供有心設置公評人的媒體,及NCC未來在制定相關政策時的參考。
《鏡電視》:新聞台全日不製作政論型談話性節目
《鏡電視》強調,《鏡新聞台》的內容將強調藝文、國際、兒少等特色,黃金時段晚間8時到10時,將播出深度調查採訪報導,且全日不製作政論型談話性節目。
至於委員關注的《鏡電視》與《鏡周刊》2家公司的關聯性與運作,《鏡電視》聲明,目前正在申設新聞台的鏡電視有限公司,和經營《鏡週刊》的鏡傳媒有限公司是2家獨立的公司,非關係企業。目前《鏡電視》員工數約200多人,希望擴張到450人,但其中僅41人是從《鏡週刊》過來,未來2家公司會獨立運作,沒有相互授權和新聞合作,員工也不會有重疊。
另外,《東森》申請的《東森亞洲衛視台》、《東森亞洲幼幼台》以及《東森亞洲新聞台》,3個頻道同樣也續行審議,並未決定是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