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心跳器捐即起開放 同意安寧緩和醫療者適用

2017-10-06 22:46

? 人氣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左)今對外表示,今日召開的會議確定同意無心跳器捐的實施,可適用於腦死病患與安寧病患等族群。(資料照,陳明仁攝)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左)今對外表示,今日召開的會議確定同意無心跳器捐的實施,可適用於腦死病患與安寧病患等族群。(資料照,陳明仁攝)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6日開會討論無心跳器官捐贈事宜,最終確定同意推行無心跳器捐,適用對象為同意安寧緩和醫療及願意器捐者,病人心跳停止5分鐘後就可摘器官捐贈,即日起實施。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現行器捐採腦死判定,衛福部醫事司今日下午開會討論「無心跳器捐」的可行性。由於無心跳器捐過去曾引起倫理爭議,認為死亡判定不夠嚴謹,且也有心跳停止後器官活性等問題,有待凝聚共識。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世界潮流中器捐分3類,活體、腦死和無心跳捐贈,腦死器捐有嚴謹的判定過程,但因為民風、意外傷害等因素導致腦死器捐數量減少,也因此讓腦死器捐來源遇到瓶頸。

石崇良說明,今天會議達成共識的無心跳器捐受用族群,除了腦死病人外,現階段還可優先適用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末期病人,其同意撤除維生醫療且願意器捐者,在心跳停止5分鐘後即可施行無心跳器捐。

有5分鐘觀察期 不可為維持器官做侵入處置

此外,執行無心跳器捐可能存在倫理爭議,石崇良表示,會議也達成幾點共識。基於尊重病人意願,同時滿足希望安寧死亡、且器官遺愛人間的心願,在此原則下,還沒有宣判死亡前不會違反安寧緩和、增加病人痛苦,頂多在撤除呼吸器時,因病人可能會呼吸不順、痛苦給予鎮定藥物,但不能為了維持器官活性做侵入性的處置,如接上葉克膜或循環設備。且為了確認死亡沒有疑義,當病人心臟停止後,會有5分鐘的心臟觀察等候期,確定5分鐘都不再有心跳恢復,才開始進行摘取階段,符合國際共識。

而另一個重要共識則是,在確認病人死亡後,為了讓器官功能維持會給予必要處置,例如維持臟器活性必須讓體溫下降,可插上導管、讓體溫下降,讓後續移植能成功。但這些必要的處置,都是必須本於尊重生命的神聖性。

石崇良也說,為了鼓勵器捐大愛行為,對無心跳器官的捐贈者也比照現行腦死器捐者,若捐出來超過兩個以上器官,其中一個可以指定受贈對象。

20170726-衛福部次長蔡森田說明實地查核長庚醫院的結果,醫事司司長石崇良。(陳明仁攝)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對外表示,確定同意無心跳器捐,且即日起實施。(資料照,陳明仁攝)

無心跳器捐可望擴大器捐來源 受惠更多病患

石崇良指出,會議達成共識後,各醫院可依據共識擬定執行的標準流程,衛福部也會擬定心臟死後器官捐贈作業規範,但若醫院依照共識執行,即日起就可進行無心跳器捐。而施行後可增加的器官捐贈量約為多少?石崇良表示還無法估計,但根據英國經驗,約會增加腦死判定的3分之1量,以台灣的器捐狀況推估的話,一年腦死判定為200例,故無心跳器捐約可增加70例。

喜歡這篇文章嗎?

陳子萱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