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獨派團體發起的「拞管蓋白布・過橋喔中華民國」,今在國慶日當天,先是在凱道演出行動劇,再步行至自由廣場焚燒「中華民國殭屍」與國旗,表達對慶祝中華民國國慶的不滿。對於焚燒國旗的行為,中正一警察局表示,將依侮辱國旗罪將蔡丁貴等人送辦。
中正一警分局表示,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上午9時初在中山南路、凱達格蘭大道的景福門前舉行陳抗活動,約莫10時左右,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等人轉往自由廣場焚燒殭屍道具,並在濟南路周邊撕毀並放火焚燒國旗。對此,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稍早發布新聞稿表示,後續將依侮辱國旗罪嫌把蔡丁貴等人移請檢方偵辦。
除此之外,總統府前舉行國慶大會時,竟有一顆疑似為氣球的物體飄浮在空中,物體上寫有「消滅中華」、「實踐正義」等字眼。警方表示,目前將根據蒐證畫面,除了進一步追究蔡丁貴焚毀國旗的罪責,也將追查飄浮物體是誰主導施放。
針對焚燒國旗一事,蔡丁貴稍早在臉書發文指出,「車輪旗在台灣存在的剩餘價值就是驅趕五星旗。」蔡丁貴認為,如果這面旗連保護台灣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都無法勝任,那麼全台灣人民都有權利燒毀車輪旗。
蔡丁貴解釋,今天在送中華民國政府的殭屍火化之後,還燒了一大一小的國旗。隨後就接到中正一警員的來電表示,在媒體上有看見蔡丁貴在燒國旗,後續將寄偵查通知,蔡丁貴則在電話中回應,「我燒車輪旗就是要讓媒體報導的,不然,我燒了車輪旗也是白燒!不是嗎?」
而根據《刑法》第160條的規定,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