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日公布今年第5波違法雇主名單,其中最離譜的是竟有廠商要求女性員工請生理假須驗試紙,不然不予准假,經查證屬實開罰新台幣10萬元。
勞工局公布今年第5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名單,共330家業者。
其中位於中和的至佳電子,竟要女性員工請生理假時,須提供沾血驗試紙拍照回傳公司,否則無法請生理假,只能改請特休或事假。公司雖否認指控,但全案由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訴,並有2名在職員工提供佐證,並佐以電話錄音檔,主管明確要求請生理假員工當天仍需到公司,以確認是否身體不適到無法工作程度。
勞工局因此認定,該公司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將加重裁罰,以最低罰額2萬元的5倍,裁罰10萬元。
其餘違規業者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111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共33家;違反性工法部分共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