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團體今(13)日下午到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力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沒有判決同志直接登記結婚。他們指出,「認可同性別結合關係」會混淆社會倫理秩序。
同性伴侶方敏與林于立(糖糖),3年前到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提起行政訴訟爭取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宣判,戶政機關拒絕同婚登記是違法違憲的,撤銷原處分;但兩人希望法官能命戶政機關接受同婚登記,則因目前無法源依據,予以駁回。
國際火炬先鋒關懷協會、台灣民權團等團體認為,上述判決值得各界重視。今天下午,10多人組成「反對性解放文化團體」,到司法院前開記者會。他們認為,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並未宣告《民法》相關條文違憲,而「認可同性別結合關係」會混淆社會倫理秩序。反同團體高喊:「台灣拒絕同性婚姻、拒絕不當性別教育、勿竄改婚姻定義、一男一女自然婚姻生生不息、世世代代」口號。指控同婚人士是惡霸、霸權,並強調同性之間無法生育,因此同性結合不是婚姻。
國際火炬先鋒關懷協會理事長忻底波拉表示,同志團體利用錯誤思想,無孔不入向各界洗腦,導致台灣面臨少子化等社會家庭崩解危機,希望執政當局和司法院不要漠視。
台灣民權團發言人林仕明指出,台灣的離婚率、墮胎率和愛滋病感染率都居亞洲第一,希望政府和司法院拒受同性戀運動和左派性解放民粹力量干擾,勿違背台灣長遠利益、更不要做出違背社會良善倫理價值的錯誤施政,應該珍惜並保護自然婚姻與家庭,讓台灣成為力抗少子化的國際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