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黨代表盧麗安的身分,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8日移民署在釐清後回應,盧麗安已在大陸設籍並取得大陸居民身分、台灣戶籍也已廢止在案,沒有雙重國籍或身分混淆事宜,盧麗安並無違法。
移民署表示,盧麗安原本有在台灣設籍,在赴中國大陸發展後取得大陸居民身分,擔任大陸黨政職務多年。近年曾多次以大陸人士身分申請來台交流及觀光,盧麗安已為大陸地區人民,政府尊重其對於身分的選擇。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單一戶籍規定,盧麗安的台灣戶籍已廢止在案,沒有雙重國籍或身分混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