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19)日公布今年第一波違法雇主名單,其中,指南客運被發現讓勞工單月加班101小時,這已是指南客運第7次違反超時工作規定,勞工局對此重罰75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今日公布違反《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基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計有331家業者違法,其中以違反《勞基法》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計有98家。
勞工局指出,其他違法情況還包含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52家;使勞工超時工作48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家;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4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78家;另有1家因拒絕勞工育嬰留職停薪請求,違反《性工法》而遭開罰,這些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說明,本次公布名單中,指南客運及淡水客運均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指南客運甚至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101小時,淡水客運則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95小時,這已經是2家公司因為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75萬及55萬元。
勞工局也提到,西北保全因有延遲給付勞工工資、未計給勞工加班費、未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使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予勞工例假、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等多項違規情事,甚至有使勞工單日工時高達22小時及連續出勤達24日,因此亦重罰西北保全59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去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陳瑞嘉說明,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