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涉貪汙案,士林地院25日開庭審理,翁啟惠當庭說自己「一直被誤解」,翁的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傳喚時任中研院副院長、副總統陳建仁作證,證明技轉是由副院長決行與翁無關。法官表示,將留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是否傳副總統出庭說明作證。
士林地檢署1月9日偵結浩鼎案,認定翁啟惠出任中研院長期間,涉嫌收受張念慈給予的300萬股(3000張股票),以當時股價一股新台幣31元換算,不法獲利9300萬元,並將中研院醣分子研究成果私相授受給浩鼎,暗中幫助研發乳癌新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翁啟惠及張念慈,全案士林地院審理中。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今(25)日就浩鼎案開庭,翁啟惠未對媒體表示意見,僅透過聲明表示,「我的清譽勝過一切,我一生不做違法的事,此刻的我,還在為自己的清譽奮戰。」、「心受屈只有坦蕩,我的初衷依舊美麗。」由於浩鼎技轉相關事宜,是由時任中研院副院長陳建仁代表簽約,法院不排除傳喚副總統到庭作證,仍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不滿筆錄上的「實質參與」 翁啟惠與檢方爭辯近半小時
今日庭訊重點包括法定職務、對價關係的認定,法官在整理「爭執」及「不爭執」事項的用詞時,討論修改近半小時,翁啟惠以及他委任的兩名律師葉建廷、陳彥希,為斟酌筆錄上的字句,與檢方唇槍舌戰。翁啟惠不滿筆錄上寫他「實質參與第二次技轉」,直接出聲嗆說「等一下,我完全沒有參與!」強調他在整個技轉流程中,都只有以技術創作人的身分表達意見,要求文字改為「如有實質參與第二次技轉」。翁啟惠堅持,自己因為一直被誤會,才會對文字有意見。
因翁啟惠同時擁有院長及發明人身分,法院將釐清翁啟惠在技轉案中的角色是院長或發明人。此外,翁啟惠於2009年、2011年借名取得800張浩鼎股票、2012年借名取得600張股票及2012年12月翁啟惠女兒帳戶增加3000張股票,在未揭露持股情況下,未自行迴避而參與第二次技轉授權過程,是否屬於違背職務行為,也待法院釐清。
至於對價關係的認定,法院將釐清張念慈欲將150萬技術新股贈予翁啟惠、安排翁啟惠女兒帳戶取得3000 張股票,是否具行賄犯意,又是否與翁啟惠職務行為有對價關係。
翁啟惠委任律師當庭表示,翁啟惠參與浩鼎技轉會議都是以基因體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新一代酵素合成寡醣技術創作人身分,與院長職務無關。律師表示,翁啟惠本身是發明人,技轉事務是由時任副院長陳建仁核准決行,請求傳喚陳建仁到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