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擊炒房歪風!蘇揆拍板「房地合一稅2.0」 2年內賣房課稅45%

2021-03-1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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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修正後,無論個人或法人持有2年內賣出,即課徵稅率45%,而2年以上到5年內賣出課徵稅率35%。(資料照,柯承惠攝)

《所得稅法》修正後,無論個人或法人持有2年內賣出,即課徵稅率45%,而2年以上到5年內賣出課徵稅率35%。(資料照,柯承惠攝)

房價居高不下,引發不小民怨!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短期持有」定義,將現行個人持有房屋1年內賣出即課45%重稅的規定,改為無論個人或法人持有2年內賣出,即課徵稅率45%,而2年以上到5年內賣出課徵稅率35%,以遏止炒房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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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法修正通過後,何時上路?會不會溯及既往?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實施日期將在立法院審議後再做決定,會多聽聽委員意見再訂施行日期。

至於在野黨紛紛提出「囤房稅」版本,但行政院這次卻不打算推出的原因為何?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房地合一稅針對對象清楚,主要遏止短期炒房現象,至於囤房稅還必須地方政府配合,而且會殃及無辜,造成租屋市場價格提高,另外城鄉之間的房屋價格不一,要如何定義囤房,複雜度比較高,因此這一波先推出「房地合一稅」比較恰當。

根據財政部所提出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超過5年者,稅率為35%。另外「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稅率為也是45%;超過2年的稅率為35%。

 

20210311-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提供)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提供)

另外此次修法特別的是為了防堵富豪利用「法人」買房以規避房地合一稅的現象,這次草案也納入法人管理。草案規定,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另外,法人在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房屋,仍然要依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20%。

20210311-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提供)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提供)

蘇建榮出席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表示,本次修法是針對「短期炒作」做調整,延長短期買賣房屋的時間,從1年內變成2到5年,10年以上的交易基本上不會受影響,另外也對營利事業的短期交易年限課以高稅率,希望抑制蠢蠢欲動的房價,落實居住正義核心價值。但若民眾是自住或因爲個人調職因素而必須買賣房屋,一樣不需要課稅,盡量縮小打擊面。

行政院表示,今天政府再提出《所得稅法》修正,就是要對於短買短賣的投機行為有效遏止,所以把期限延長、把稅額增加;同時也要遏止利用行為,像是利用公司股權買賣房屋,進而規避高稅率這種不當的交易、投機行為,希望從各種有效的方法,遏止不當投機炒作房市、避免增加人民的負擔,讓辛苦努力的國民,都能夠早日獲得遮風蔽雨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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