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觀點:婦女節過後,We Care的職場性別平等呢?

2021-03-2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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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政府應讓政策及法規更著力於培植企業女力社團,例如獎勵企業女性當家(Mentor Her)計畫;獎勵設有推動性別平等之組織或機制、打破玻璃天花板組織決策參與、薪資性別比及升遷措施,並將這些指標納入國家人才發展獎項。培植企業工會女性比例及參與,扶植基層女性工會組織成立及參與社會對話能力,尤其是關注職場女性性騷擾、性侵害、職場霸凌等人身安全議題,如同國外工會發展的職場防暴機制,建立工會防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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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蘿蔔之外,屬於棒子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宜與時俱進修正。冰島為了弭平女男薪資差距,從2018年開始,要求企業雇主有義務證明他們支付同工男女相同薪水,否則政府將開罰,以天數計算,違法企業一天須繳500美元(約臺幣1萬5000元)罰鍰。該新法適用於僱用25名員工以上的企業或組織。員工超過250人的企業年底前必須獲得認證,規模較小者時程較晚。冰島此一立法的特色是要求雇主積極採取行動,向政府證明他們做了什麼,而不是等到有人向政府提出申訴時,雇主再來被動舉證證明其未有歧視女性。

德國同樣自2018年起實施「薪資透明法」,員工數超過200人的企業,勞工有權知道同等職務另一性別同事的薪水。一般來說是向工會或人事部門詢問。如果發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可向老闆要求加薪,或到勞工法庭上訴。德國甚至繼挪威、義大利和荷蘭之後,引進「婦女保障配額」法案,強制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中,女性所佔名額必須達到30%。這些努力都可以做為我國採取措施的參考。

隨著產業結構改變、少子高齡的人口變化、工作與家庭平衡的社會需求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在財務安全支撐範圍內酌予延長。另外,隨著超高齡社會快速來臨,因為「照顧長者負擔」而離職的人數連三年攀升,2020年已達15萬人,婦女團體倡議「照顧不離職」研議比照就業保險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模式議題已經多年,但政府修法腳步遠遠跟不上人口老化速度,高齡悲劇屢屢發生。

聯合國為促進性別平等或保障每個人都有好的工作,於永續發展目標第5項:「實現兩性平等,並賦予所有婦女權力」、第8項:「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達到全面且生產力的就業,讓每一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及第10項:「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均已揭示相關具體指標。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五大核心議題包含「提升女性經濟力」、「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可是,臺灣落實有多少呢?全面完整的職場性別平等政策呢?

婦女節不是只有一天發布新聞稿而已。在婦女節過後,We Care的職場性別平等,期盼政府給予友善的答案。

*作者為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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