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遍兩岸的《中國有嘻哈》節目裡有句流行語:「你有Freestyle嗎?」這個國家的精神分裂莫過於此──它特許「自由流動」的資本,吹捧貌似「自由展演」的音樂,卻封殺港澳人民如何唱中國國歌的自由。
今年春天我在台大開授「音樂社會學」時,曾給同學一個實驗性思考的假設問題:「如果可以選擇,你私心希望哪一首歌能在地球上消失?」結果沒想到,最多人回答的竟然是中華民國國歌。不少學生認為國民黨將黨歌「國歌化」,如今應隨著國家正常化而有新的想像。好比紐西蘭在去年公投是否更改國旗,年輕人希望就算不涉及制憲建國,台灣社會也能理性討論選換一首新國歌的可能。
有趣而形成強烈對比的是,我們的鄰國政權,於10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以下簡稱《國歌法》),統一規範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奏唱或於傳播媒體中播放國歌,都得舉止得體、謹慎有禮。表面上看來,這個畫蛇添足的「愛國宣傳」立法,只是重複2014年中共中央委員會與國務院所擬定之《關於規範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對國歌奏唱場合、禮儀與教育等,進行極權管控與罰則制訂。但其實此舉進一步想達成的效果,是對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加強統御與大眾洗腦。
果不其然,11月4日,中國人大常委會不顧香港輿論反對,硬是追加通過將《國歌法》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今後若再有港澳人士對《義勇軍進行曲》不敬,比如10月有年輕球迷在與馬來西亞的足球賽事場邊噓中國國歌,將會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有香港朋友因此苦笑自嘲:未來本地地鐵要改善大家不太讓座的問題很簡單,只要在車廂內播放國歌,根據新法的戒律,人人都要起立了。
此外,該法亦規定不得「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如果有香港音樂人想仿效台灣樂團黑名單工作室1989年的名曲《民主阿草》,取樣嘲諷「三民主義、吾黨所宗」的樂段;或者一位演奏家,把中國國歌彈得如罕醉克斯(Jimi Hendrix),他在1969年胡士托音樂節(The Woodstock Festival),以電吉他演奏美國國歌時,刻意製造出槍砲與哀鳴的效果聲響以為反戰抗議……,諸如此類對國歌的二次創作,現在都可能被起訴判刑。
紅遍兩岸的《中國有嘻哈》節目裡有句流行語:「你有Freestyle嗎?」這個國家的精神分裂莫過於此——它特許「自由流動」的資本,吹捧貌似「自由展演」的音樂(符合各種統治限制下的「自由」),卻完全背棄「一國兩制」的承諾,連港澳人民選擇唱不唱或如何唱中國國歌的自由,都毫不留情地全面封殺。
*作者為現任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師。本文原刋《新新聞》1601期,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