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性別只有男與女?「性別不明」也該被尊重!德國憲法法院判決:應保障「第三性別」權益

2017-11-0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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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未來出生證明必須列出男女之外的第三種性別選項。(圖/Daniela Ray@Unsplash)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未來出生證明必須列出男女之外的第三種性別選項。(圖/Daniela Ray@Unsplash)

德國人權保障再度立下新的里程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8日判決,法律應當保障生來就具有雙性特徵的人,明令國會在2018年底前訂立新法,確保出生證明上將提供男、女之外的第三種選項,此舉可能讓德國成為歐洲第一個立法保障第三種性別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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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對個人認同至關重要」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8日判決指出,當前德國公民身分法規僅只提供男女二元分類的身分類別,並沒有保障到性別不明的人民,已經違反了人權。

「性別分類對個人的身分認同至關重要,在人們看待自己的方式、或社會看待個體的眼光裡,性別分類通常都扮演了關鍵角色。而性別認同既非男也非女的人群,也需要被保護。」判決書寫道。

《德國之聲》報導,這起判決源於一名雙性人(intersex,又稱陰陽人)的上訴,該原告出生時登記為女性,但經過染色體分析顯示,他的基因不符合男性,也不符合女性。原告欲將出生文件改為「中間性」或「不同性」卻多次遭下級法院駁回,但他不願放棄,上訴7次後終於在憲法法院獲得勝利。

聯邦憲法法院表示,該院諮詢過16個組織後,以7比1票數壓倒性通過此判決。持正方意見的組織包括德國人權協會(The German Institute for Human Rights)、德國性學研究組織(the German Society for Sexual Research)和德國心理學組織(the German Society for Psychology)等。

反對加入第三種性別的組織則包括德國天主教中央委員會(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German Catholics)和德國聯邦戶政事務協會(the Federal Association of German Registrars)。

憲法法院表示,德國國會必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確立新法,讓出生文件列出第三種性別選項。判決還提供範例,建議可採用「雙性人」、「多元性別」(diverse)或其他任何「正面的性別分類」。

德國內政部也表示尊重判決,聲明將依法執行。聯邦反歧視部(The Federal Anti-Discrimination Office)則稱讚,這是一次歷史性的判決,呼籲對身分法規進行更多改革。

川普政府宣布撤除歐巴馬時期的跨性別友善廁所政策。(美聯社)
性別友善廁所標誌。(美聯社)

基因決定 無法判定生理性別

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Oii Chinese)定義,「陰陽人(雙性人)是指生理性別無法明確歸類於男性或女性的人,可能同時擁有雙性特徵,或缺乏被明確分類為某一性別的必要生理特徵。陰陽人源自於基因、染色體或賀爾蒙的變化,環境影響如內分泌干擾也可能導致某些陰陽人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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