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祖提到的第2點思考則是「個人資訊保護法」,李念祖也問台下聽眾,雖然我們要求「透明政府」,但以現在的經驗來看,是政府要求人民公開資訊容易,還是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容易?今天要求政府公開資訊,要和政府打官司,要被判決贏了,結果政府公開資訊時說要「保護個資」,僅部分公開,「到底誰要求誰容易?」
李念祖提到的第3點則是,當前為了要控制政府,只能靠立法院的民代和民主制度,如果民眾沒有警覺性,不強制讓立法院的立委知道民眾不要eID的專法授權,「當內政部要求立院立法時,它會不會做?」李念祖強調,若政府強制要人民一律改用eID,我們對此事要有正確認識,才有一點點保留的機會,讓我們擁有「不被強制進入eID系統的權利」。
吳詣泓提中國思維:先讓產業野蠻生長再監管
在看待eID「便利」和「隱私」的拉鋸上,政府制定法規、產業發展應該怎樣配合?吳詣泓認為,在「興利」與「除弊」之間,都要考慮得很小心,是要科技帶動法律制定,或是法律「超前部署」管控,沒有一個定論。
吳詣泓以中國大陸為例,指過去20年中國互聯網新經濟發展極快,北京採取「先讓產業野蠻生長」的思維,等生長起來後,政府看懂了市場怎麼玩,再把監管、稅法放下去。吳詣泓說,但台灣則是先制定很多框架,最後長成四不像,不但長不成巨大的產業,政府想跟上修法也跟不上,反而讓別的國家遙遙領先,應該「先讓子彈飛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