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構完善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權益專法體系
行政院院會於2021年3月25日通過勞動部所提出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在院會中表示,在五一勞動節前夕,藉由通過這項法律草案是政府對1100萬勞工致敬的具體作法,感謝勞工對台灣的貢獻。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自上任以來,對於增進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一直甚為關注,並極欲突破兩大困境:
一、現行勞工保險屬綜合保險,包含普通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兩者保障目的不同,職災保險受限於綜合保險體系,如納保對象、加保方式及給付內容等,難以單獨調整,致難提供職災勞工更適切保障;
二、又因現行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係為補充職災預防、補償及重建制度之不足,惟因財源不穩定,致業務多只能以計畫方式辦理,而有難以培養專業人力及業務永續經營等問題。
因此,如何建構完善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權益,包含職災預防、補償及重建之專法體系,成為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莫敢稍忘的勞動政策與成效指標。如今,行政院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給了勞工大家長—勞動部許銘春部長「建構完善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權益專法體系」的政策目標以及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開啟一盞權益光明燈。
貳、維護並穩定台灣經濟及創造就業重要基石
根據2020年10月出版的「中小企業白皮書」的數據資料,2019年台灣中小企業家數為149萬1,420家,占全體企業97.65%,較2018年增加1.72%,其中以獨資經營占多數,約78萬9,903家,占台灣中小企業家數比為52.96%;另中小企業就業人數達905萬4千人,占全國就業人數78.73%,較2018 年增加0.99%,兩者皆創歷年新高;從上述數據更顯見台灣中小企業為穩定經濟及創造就業的重要基石,無庸置疑。
而從筆者調解勞資爭議實務中,亦深深感受到「雇主獨自承受風險的能力嚴重不足」實為影響職災案例調解成立的最大障礙因素之一。許多中小型企業的勞雇雙方,常因職災事故的發生,不僅難以維持原有關係,亦常導致勞資爭議而耗損社會資源,成為勞資和諧共榮關係發展的絆腳石。
因此,如何維護中小企業續為穩定台灣經濟及創造就業的重要基石、又能解決中小企業雇主們獨自承受風險能力嚴重不足的困境,且能達到增進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進而落實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勞動政策,實為負責任有擔當的政府不容推卸的施政目標。
參、立法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