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出國遊日本、老師驚呆了;小孩沒飯吃、低收媽狂掃17K化妝品,引起一些新聞媒體把他當成議題,但也反映出某些社會大眾對於「貧窮」的想像…。
其實「貧窮」是需要思辨的,也會有不同的聲音,甚至感覺上如果身陷「貧窮」、「弱勢」就會有某些社會參與被剝奪。也許這兩件新聞事件會讓社會大眾普遍觀感不好,但是這也點出我們政府制定社會救助法的盲點,「甚至小孩沒飯吃、低收媽狂少17K化妝品」更點出社會救助資格審查的道德觀,是誰在破壞。
筆者在學生時代修「社會救助法」時,有一句常說的口頭禪「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因此請求基層民代,幫忙申請急難救助金,就是在執行審核的基層工作人員或社工經常碰到的問題。而現行的社會救助法申請制度,賦予行政人員一肩雙挑社會救助的照顧者和管控者角色。球員兼裁判,除了人員主觀的價值判斷,但其實背後也有結構和文化的問題。
承辦的社工經常會面臨兩難,是要維護個案的利益,讓個案能得救助的資格與權利,另一方面又要堅守社會資源「守門人」的角色,除了要面對行政部門督考的糾錯,某些特殊案件又得面對基層民代的請託。社會救助申辦流程複雜,又有很多眉角和任意門。一個承辦人員對於能申請就些急難救助金或是低收、中低收的資格,有決定性的影響、又握有裁量權。「人在情境中」,在主流社會價值觀和壓力下,工作者是要偏向個案的利益?還是要堅守資源守門人的角色?都是自己「心中最軟的那一塊」。因此以自己協助個案的經驗,經常就有案家抱怨為什麼A家可以通過,而自己卻沒有,而在政府放低中低收門檻後這類問題更是層出不窮。
「低收入戶」出國遊日本、老師驚呆了,記者標題有點聳動,我想台灣地下經濟蓬勃發展(這裡指的不是非法行業,而是在我們生活中有很多行業,是看不見所得),因此從我在早期的機構服務就看到開賓士車的家長,可以拿到全額補助,因此如報上民眾說,周遭朋友同樣申請弱勢補助,卻是拿iPhone、穿名牌,生活似乎過得很寬裕…。我想大家都聽過台灣的一句俗語第一賣冰,第二做醫生…。也對應目前申請低收的原則,應該就可知道這現象是如何產出。
目前申請低收的審查原則大概包括三項,家庭總收入,第二個就是動產,、第三不動產這三項。因此講實話單單審查財稅資料爭議性就很大,因為俗語中的賣冰的應該查不出財稅資料。這也點出人性,申請人的道德觀,因為只看書面資料或實地訪查,不太容易看出樣貌。
「請託」文化,在需要選票的民意代表,應該避免不了,但是在協助時,應該要去了解,為什麼個案自己辦理會申請不下來,真的是承辦人員的刁難,或是在審查資格中,發現了什麼…。當自己看到「低收媽狂少17K化妝品」才發現自己的「請託」被濫用,我不想批評民代,但是千萬不要去因為「請託」,去影響社會救助資格審查的道德觀。因為社會救助是社會安全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雖然目前的實施方法,在三大原則中處處有爭議。但絕對不要讓「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成為工作者,做出正確裁量需要面臨的山。
*作者為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