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2日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而發生出軌事故,造成51人罹難、近200人受傷。針對工程車未停妥而釀禍的責任歸屬,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提到,有人說依照法規,此次事故概由施工承商負全責。但她直指,同法規中也載明,承商災施工前應先擬好施工計畫,會同台鐵與相關單位實地勘查,確認台鐵安全標準後才施作。
游淑慧質疑,工程包商負責人李義祥只是當過民進黨黨代表,「是有拿了多少好處?所以就得幫長官們扛下全責?」直指「開負責的,誰也別想跑」。
游淑慧今(4)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認為該由廠商負全責的人,是看到了〈鐵路沿線施工行車安全工作要點〉第5點第1項,「如發生危及鐵路行車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承商負全責」。
不過她指出,若仔細在看看工作要點中其他條,根據第2點第1項,「施工承商應於施工前擬妥鐵路沿線施工計劃,檢附施工平面配置 圖等,函送本局(現改制為鐵道局)主辦單位(工區、隊),會同臺鐵(工務、電務 單位)及本局工務組、機電組、運務組等單位實地勘察,並確認其各項計劃與安全防護設施,均符合臺鐵安全要求;本局如認為對臺鐵行車安全有所顧慮時,得要求施工承商修正或加設適當之 安全設施,經本局同意後始得施工。」
游淑慧認為上述法條已經將3方責任說得很清楚,並要求有關單位交代清楚「公布原始地施工計畫及配置圖是誰審的」、「台鐵和交通部鐵道局在施工前有沒有實地勘察」,以及「誰負責確認其各項計劃與安全防護設施符合臺鐵安全要求」。
文末她再次強調,應公布所有施工計畫和勘察文件簽名人員。「人命關天,如果還想混淆視聽、卸責脫罪,那真是『其心不如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