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上任沒幾天,就把宜蘭縣弄得沸沸揚揚的,的確令人拍案稱奇!
媒體報導,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訂定興建農舍經營計畫書,內容就敘明「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並不是想蓋哪裡就蓋哪裡。這是為確保農業用地為完整區塊,避免產生零散空間。
陳金德則表示,農地農用的形態有很多種,除了種稻,還可能從事養殖、溫室種花、畜牧造林等,因經營內容不同,所以必須「因地制宜」,即興建農舍位置應該是「適當配置,而不是唯一配置」。
身為一個宜蘭農家子弟,我很好奇的是,宜蘭縣境內從事養殖、溫室種花、畜牧造林等,必須興建農舍的比例有多少?又這些農舍中沒辦法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興建的,又有多少?陳金德先生該做的是,先去做好統計、評估與規劃,也就是用數據說服我們;而不是什麼都沒有,就空口說白話,急切地要去違反農委會制訂的母法。
此外,陳金德強調,中央或地方有些規定、法令侵犯人民權益,違法違憲,他要站在人民立場思考問題,一切依法行政。
身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想請教陳金德先生,他強調要站在人民立場思考問題,一切依法行政,請問陳金德先生的依法行政究竟是依什麼法?農委會制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是目前找得到的最高法源依據。陳金德先生想要修訂《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鬆綁農委會制訂、全國一體適用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這是什麼奇怪的邏輯?這位頂著台大化工所、EMBA管理學雙碩士,又兩任國大代表、兩任立法委員的陳代理縣長,難道會連這基本常識都不懂?
陳金德先生又強調中央辦法侵犯人民財產,違法違憲。講到違法,到底是違了哪個法?請陳金德先生說清楚、講明白,然後再去提起行政訴訟。至於是否違憲,也不是陳金德先生說了算,請陳金德先生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憲後,再說吧!
*作者為高中教師,宜蘭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