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去年(2020年)我國上市櫃公司新掛牌家數(含上櫃轉上市)僅30家,募資金額約146億元。而前年(2019年)上市櫃公司新掛牌家數則有39家;募資金額280億元,顯見國內資本市場似有呈現下跌的趨勢。相較於我國,中國大陸及香港在2020年IPO總額合計達1187億美元(約新台幣3.4兆元),創下10年來的新高。而2020年全球IPO融資金額亦達到2630億美元,較2019年相比成長23%。
2020年也是美國IPO大爆發的一年,募資總金額逾1400億美元。美國在這股IPO浪潮下,除了傳統的IPO方式外,近半數的公司是所謂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SPAC)。而SPAC乃是一家無營運業務的空殼公司,其目的是透過IPO募集資金後去併購未上市公司,亦即讓被併購的公司能夠借殼上市。由於投資人在投資之初,對於這家SPAC究竟會併購哪一家公司、被併購公司經營績效等相關資訊皆未確定,就如同簽了一張空白支票一般,因此SPAC又被稱為「空白支票公司」(blank check company)。
基本上,SPAC的參與者大致上可分為發起人、贊助人(即在IPO之前提供資金,獲取創始人股份者)、一般投資人三類。其中,發起人為SPAC提供初期的資金;贊助人即為SPAC在尚未IPO之前提供資金,獲取創始人股份者。至於一般投資人則是SPAC在IPO階段參與之投資人。而SPAC通常是由具有私募股權、併購與營運經驗的管理團隊負責。SPAC的運作流程是透過設立一家空殼公司,募集資金上市後,再由這家上市的空殼公司,在一定期間內,尋找可被併購之標的,將此一被併購公司轉變成為一家上市公司。在尋找標的期間,這家上市的空殼公司將多數資金託管,在尋得併購標的後,由股東會決議是否併購目標公司。若併購不成功,則將資金返還投資人。在此過程中,SPAC公司的經營團隊將自公開市場募集併購所須之資金並於併購交易完成時獲有報酬,投資人則可以藉由SPAC公司股份之取得,享有因併購而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被併購之公司也藉由將公司賣給一家已經上市的公司,用以吸引新的投資人,並縮短上市所需花費的時間與金錢,故SPAC對於不同的市場參與者皆有參與的誘因。
一般而言,美國實務上借殼上市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該被借殼公司有其原有之營業項目,但後來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而讓其他公司借其殼上市;另一種被借殼的公司,實際並無經營之業務,該公司乃因特殊併購目的而設立並上市,上市後由專業經營團隊尋找併購標的,將該被併購公司併入被借殼之公司,而使該被併購公司成為上市公司,此即為前述的SPAC借殼上市模式。不同於傳統的借殼上市,在SPAC借殼上市模式中,對於被收購的未上市公司而言,SPAC是一個乾淨的殼。而傳統借殼上市的殼,大多是經營不善或是已無心繼續經營的公司,才有可能被未上市公司買來借其殼上市,因此往往存在固有業務與債務等問題需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