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19日上午針對高檢署為諸慶恩涉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開庭,檢察官陳佳秀首度在法庭公開重建當時怡華公司執行副總翁茂鍾與石木欽、羅榮乾及秦台生等人,於1999、2000年間數度在餐廳碰頭吃飯並「布局」偵辦諸慶恩偽造文書的內幕,庭訊於近午完畢,法院將在評議後近期裁定是否准予再審。
翁茂鍾案是近期最大的司法醜聞案,牽扯上百名司法官及調查官,司法官中的檢察官及法官有多人被移送監察院接受調查。翁茂鍾案爆發後,高檢署認為因被控偽造文書案鬱卒而終的百利達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是被翁茂鍾、石木欽及當時的北檢主任檢察官羅榮乾、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等人「布局」偵辦所致。
高檢署向法院對此案聲請再審的檢察官陳佳秀,19日上午在法庭內公布聲請再審的意旨簡報,首度對外公開翁茂鍾記載「百官行述」的筆記本內容。
檢察官陳佳秀19日在法庭內指出,翁茂鍾在筆記本記載,1999年10月1日(五)下午5時,「接獲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來函謂百利銀行提供法院做擔保14000萬可轉換定存單沒存款,可謂大好消息」;1999年10月2日(六)10時,「和石木欽法官檢討此案」。檢方認為這是翁茂鍾反撲諸慶恩的動機。
檢方認為,翁茂鍾隨後為反撲布局,翁茂鍾分別於1999年10月4日(一)記載「1240 來來 桃山餐廳,楊永成(律師)、石木欽、楊○○會計師、荷蘭銀行張○○副總、台生(秦台生,時任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討論百利案」;10月7日(四),記載「1230 兄弟飯店 日本料理 台生;隔天10月8日(五)「台生接獲匿名檢舉信告發百利達銀行」。
翁茂鍾反控代表銀行追債的諸慶恩偽造文書,翁茂鍾在筆記記載,10月13日(三)「台北市調查處報請調查局立案偵辦」、「1900遠東富貴樓餐廳 找羅主任(指時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榮乾)、台生 討論百利事」。10月20日(三)「調查局函覆台北市調處不同意立案」、10月21日(四)「羅主任以相同內容之匿名檢舉信於北檢送輪分」。因此,羅榮乾收到匿名檢舉信,北檢輪分偵辦。
陳佳秀:翁茂鍾檢調通吃,調查局不同意偵辦,有台北地檢署掛保險
陳佳秀另指出,調查局本來函覆台北市調查處,不同意立案偵辦諸慶恩偽造文書一案,但因翁茂鍾檢調通吃,調查局不同意,有台北地檢署掛保險,北檢先分案後,再發交指揮號台北市調查處進行調查,調查局也就沒意見。翁茂鍾的筆記本通通有記載1999年10月29日「台北地檢發函交台北市調處偵辦(指諸慶恩一案)」,11月17日,「調查局函覆台北市調處同意立案」。
令檢方起疑決定聲請再審的原因還有,1999年11月17日調查局同意立案,至2000年4月25日移送北檢的期間,秦台生共與翁茂鍾見面飲宴6次。翁茂鍾在筆記提及的時間點,竟是調查處約談百利案關係人之後,翁茂鍾與秦台生為何見面如此頻繁,談了什麼?2000年3月8日,「台北市調處函報調查局准予約談潘○梅」、當晚「1800 台生見面討論百利案情」;以及2000年3月29日,「台北市調處約談潘○梅(09:30-11:40)」、當晚「1930,艾德華餐廳,秦台生」。
翁茂鍾在筆記本還記載2000年4月25日,「台北市調處派專人移送本案至北檢」、同年4月27日「1830,非常好餐廳,秦台生、羅主任等人」;同年6月29日「本案提起公訴」翁茂鍾全程掌控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案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