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18反服貿學運、民進黨執政後,台獨一詞至今仍然成為陰魂不散的幽靈,時時召喚著、動員著、鼓噪著一種虛假且仇恨的對立,筆者擔心,在台獨符號的召喚之下,如同電影《魔戒》中的索倫之眼,它所喚醒的意志是仇恨的、憤怒的、反論述的,而身為公民意識覺醒的我們(包括筆者自身)似乎在政治認同的混亂與情緒的催化下,我們放棄了自我反省與反思的力量,公民的力量至今仍然深深受限於台獨的符號操弄,至今,公民運動除了台獨/反中議題之外,仍然找不到更強大的社會聚集的運動力量,而與其說是找不到,不如說是情感綁架更來的洽當。
筆者沒有要台獨,更沒有要傾中,而是做為一個更高貴的台灣獨立者,應該是先看見那些深受壓迫,處於社會邊緣意義的他者,並勇於改變。
為何要台獨?為誰而台獨?
無疑地,自反核、洪仲丘事件、318反服貿事件以降,社會對國民黨執政的反彈聲浪越趨激烈;然而,先暫時撇開某些泛政治團體有意識地塑造仇恨不談,筆者認為所謂的「公民覺醒」,理應是勇於看見與發現既存體制的內在矛盾與衝突,並且勇於在思想上、意志上與行動上對體制進行改革與超越,而非只是對國民黨一昧地的集體仇恨,並且在缺乏對台灣當前體制上的理解情況下,僅能自我矮化的相信(或不太相信,但還是要含淚投給民進黨及其側翼)民進黨是改變台灣當前的唯一力量,對於自允為公民的行動者而言,這樣的「自覺」,是不是過於廉價了?對於某些政治組織者而言,這樣的「自覺」,又是不是過於矯情了?
所謂的公民覺醒,難道不是超越藍綠政黨的一種公民實踐嗎?然而,所謂的超越藍綠,並非指不投票給國民黨或民進黨就叫做所謂的超越藍綠,所謂的超越藍綠,難道不是一種因透徹、覺悟性地理解國民黨及其側翼的詐騙集團,以及民進黨及其側翼的色情工業等對台灣思想的荼毒,而更以公民自身的價值與主體性為誓言,永遠批判性地監督各個黨派與其側翼,並且重新反省自己身為「公民」中的社會位置,去思考壓迫與受壓迫的根源,去勇於理解與發現社會中的「他者」與受壓迫的同胞,並且努力思索著體制上的改變與超克?
因此,對於那些自允為公民覺醒的行動者(包括筆者自身),以及那些公民組織者而言,應該有所自我反省與批判,因為所謂的公民實踐與公民組織,應是將公民的主體性還於公民自身,讓公民們有更多自主性的思考、參與及行動,而非只是一昧地塑造仇恨。因為他們理應了解,在仇恨與情緒動員之下,公民的主體性與自我反思的能力事實上並不會與之俱增。因此我們更應理性深切地認識壓迫的力量根源,真切地認識與理解社會各個領域邊緣者的權益,並且為他們(也為自己)的權益有所行動,否則他們將永永遠遠地被社會所邊緣,因此公民們除了對國民黨有深層的仇恨外,更應勇於反省「自己」與「他者」的關係究竟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