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雲曜觀點:淺談高雄市國土計畫中產業用地規劃之謬誤

2021-05-0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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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國土計畫雖然強調未來高雄市必須以產業支撐人口,避免城鄉發展區之土地供應過剩,但仍考量經濟產業發展趨勢,推估高雄市2036年二級產業用地(工業用地)之新增需求量約為1,354公頃。惟根據高雄市國土計畫內容顯示所新增城鄉發展用地,在基本資料摘要表中明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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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年內新增產業使用土地面積共2836.04公頃,包括:

  1. 新增二級產業用地面積共1,354公頃。
  2. 新增城鄉發展區第2類之3土地共14處,面積共1,482.04公頃。

(二)未來20年發展地區面積共7,140公頃。上述2036年新增需求量(1,354公頃),遠小於五年內新增產業使用土地面積(2836.04公頃);且未來20年發展地區面積(7,140公頃),亦高於高雄市目前既有法定工業使用土地總面積(6,832.09公頃)。

故此形成新增產業用地供需之矛盾。高雄市國土計畫有擴大圈地之嫌。

未能收納農地工廠

高雄市以經濟產業發展趨勢、產業用地利用情形、水電資源供給限制與所需公共設施用地需求等推估,2036年約尚需1,354公頃產業用地。惟高雄市國土計畫在五年內未來發展地區劃設面積達1,102.16公頃,遠超過2036年預估值。五年內未來發展地區包括:

  1. 產業用地:為高雄市產業發展需求,包括仁武產業園區、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林園高值化產業園區、岡山九鬮產業園區及白埔產業園區,共計518.70公頃土地,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約63.13公頃。
  2. 科學園區:為南科高雄第二園區(橋頭園區),位於燕巢、橋頭、岡山行政區,共計262.00公頃,均位於都市計畫區內。
  3. 未登記工廠輔導地區:為收納高雄市未登記工廠,劃設嘉華及烏林兩處產業輔導專用區約321.46公頃,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

依據2018年行政院農委會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高雄市農地非農用情形集中在岡山、大樹、仁武、鳥松、大寮等行政區。高雄市農地非農用面積約為15,569公頃,扣除轉用為公共或公用設施、道路或道路設施(含停車場)及河川或水利設施之使用後,故疑似工廠使用面積為2,329公頃。顯然以嘉華及烏林兩處產業輔導專用區之劃定結果,無法收納農地工廠。

目標年產業用地需求量推估錯誤

高雄市國土計畫首先依據2016年高雄市工商業普查資料,將製造業場所單位總年產值2.21兆元,以每五年3.55%之成長率及指數模型,推估2036年高雄市目標年製造業產業產值約為2.54兆元。復依據2006年高雄縣、市工商普查之製造業場所單位之全年生產總額,除以高雄縣、市製造業場所單位使用土地面積,獲得每單位土地之單位產值,為2.43億元/公頃,再以時間序列模型推估至2036年每公頃土地之年產值約為4.27億元。以下列公式計算高雄市目標年二級產業用地之需求量:

目標年高雄市二級產業需求量=目標年本市二級產業產值÷目標年每公頃土地之年產值×公設比例

8,037(公頃)=2.542(兆元)÷4.27(億元/公頃)×(1+35%)

依據上述推估,高雄市於目標年之產業用地需求為8,037公頃,扣除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報告高雄市製造業場所單位使用土地面積4,950公頃,並加計35%公共設施面積後,產業用地供需尚不足約1,354公頃。

筆者依據高雄縣市之1996年、2001年、2006年工商業普查資料,進行每單位土地之單位產值之推算,結果如下圖所示。在圖中顯示以時間序列模型AR(1)推估至2011年每公頃土地之年產值約為4.23億元,惟此時間序列模型並無法推估2036年之遠期數值,此顯示出高雄市國土計畫中2036年每公頃土地年產值(4.27億元)為錯誤推估。若以下圖中半對數模式,可推估2016年每公頃土地之年產值約為5.15億元,帶入上式反推估2016年製造業場所單位總年產值估計值為2.55兆元,接近2016製造業場所單位總年產值2.21兆元,故顯示半對數模式較為合理。惟半對數模式推估至2036年之結果,仍充滿不確定性。

推估2016年每公頃土地之年產值約為5.15億元。(作者提供)
推估2016年每公頃土地之年產值約為5.15億元。(作者提供)

*作者為長榮大學土地管理與開發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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