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在中國遭「從輕處罰」判刑5年,確定不上訴!遭中國羈押逾250天,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今(28)日上午於中國岳陽中級人民法院被進行宣判,成為首位在中國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確定的台灣人。
法官表示,考慮到李明哲「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當庭悔罪」,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而李明哲全程沉默聆聽判決,最後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控李明哲「蓄意歪曲事實詆毀攻擊國家制度,煽動對抗仇視國家政權」
據岳陽法院陳述,2012年起,李明哲加入「受反華勢力影響形成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友人彭宇華所成立之「微觀中國」QQ群,多次主持「微觀華南」核心成員會議、舉辦講座、書寫文章,宣揚西方政治體制、刻意對社會重大事件進行炒作,已是「蓄意歪曲事實詆毀攻擊國家制度,煽動對抗仇視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為何一個網路群組會被認定為犯罪組織?岳陽法院表示,係因彭宇華於2012年11月提出2萬字梅花公司計畫書,以推翻政黨為終極目的,設立會議經費專用帳戶、並設定要在2017年達到全國100萬成員的目標。
岳陽法院亦認定,李明哲在微觀中國擔任副執行經秘、教育培訓等職務,又擔任微觀華南管理員、於2013年成立華北、華中等群組,彭宇華是首要份子,李明哲則是積極參加者。
律師表示李明哲係「教唆」非主謀 法院仍認定「具有主觀惡性與社會危害性」
李明哲辯護律師曾表示,李明哲的行為應該屬於「教唆」而不是主犯,也不是首要份子,主觀威脅性小,但岳陽法院最終不採納這兩項意見,認為李明哲的行為「具有主觀惡性與社會危害性」,確實已達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標準。
然而岳陽法院也表示,考量到李明哲與彭宇華「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當庭悔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最後判刑5年確定。
法官當庭向兩位被告提醒,可於判決書送達第2日起、第10日內提起上訴,然而李明哲與彭宇華皆當庭表示不會再上訴。
牛津法學博士候選人:若李遭判刑確定,揮舞台獨毛巾的學生未來也恐遭逮捕
今年3月,李明哲入境澳門後失蹤,其妻李凈瑜展開一系列救援行動,並於9月11日赴中國旁聽李案開庭,李明哲當庭認罪,也引發社會嘩然。而昨日下午,李凈瑜由前立委王麗萍、友人施笳及兩名海基會人員陪同搭乘3點50分班機前往中國旁聽李明哲案宣判,但抵達湖南長沙機場後,王麗萍遭中國毫無理由地驅逐出境,讓李凈瑜表示「無語」,也「不禁想到李明哲的命運」。
對於李案,牛津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宋承恩曾於9月27日李明哲救援大隊舉行之記者會上表示,李明哲只是希望透過網路跟中國民運人士來往、且多數言論都是在台灣發表,除了微博以外沒有一個平台是中國人民可以自由看到資訊的,微博成員也才2000個,顛覆國家政權效果非常有限。
未來揮台獨毛巾 也可能被捕
然而今日岳陽法院審判,仍認定李明哲在網路傳遞資訊是有組織的犯罪行為。宋承恩曾言,若李明哲被判罪,日前抗議「中國新歌聲」在台大操場上揮舞台灣獨立毛巾的學生未來進中國也恐遭逮捕,在兩岸年輕人交流頻密的狀況下難保不會有下一個「李明哲」出現。
據救援大隊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被認罪」2個多月來,救援大隊仍持續舉行全台巡迴演說、黃絲帶等活動來聲援李明哲,如今李明哲遭判刑確定,救援大隊將於下午再次召開記者會,堅定重申「李明哲無罪」,並表達對中國的最沉痛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