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前民主進步黨黨工李明哲因「顛覆國家罪」,被中國法院判決5年刑期,總統府、和民進黨28日上午都發出「無法接受」聲明,總統府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也說明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總統府聲明,以「我國國民」及「中國大陸」,稱呼李明哲與對岸,聲明如下:「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民進黨28日上午,除聲明「完全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盡早讓李明哲平安返台。民進黨還要求,中方必須確保李明哲身心上的健康和平安,保障其應有的法律權益,並讓家屬有權繼續探視李,相信政府單位也會盡最大的協助和努力,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民進黨聲明也強調,民主自由無罪!一個真正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度,不應也不可能有政治思想犯。對李明哲先生的判決,突顯中國大陸對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漠視,傷害其國際形象,也傷害台灣人民的情感,更拉開了兩岸人民的距離。
民進黨聲明也表示,北京既然表示要尊重台灣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就必須正視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的堅定信仰。
民進黨聲明也說,李明哲長期關注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發展,並與友人分享、交流台灣的民主經驗,不應當承受此一罪名和結果,對於此一判決,民進黨表達強烈不滿和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