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超額儲蓄每年高達2.53兆元,其中,竟然有1兆元左右金額,每年流入投資型與儲蓄型保單,由於上述商品佔壽險業每年初年度保費比率,已高達87%,明顯悖離壽險業提供長期保障的目的,金管會首次針對脫退率偏高的保單進行監理措施,保險局宣布,將調整明年度壽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明年起壽險業前5大主力商品,7年內脫退率累計若超過14%,應增提準備金,銷售3年內繼續率低於7成,應提出改善措施。
台灣游資氾濫,每年超額儲蓄規模,從2006年的9100-9500億元,大幅增加到2.53兆元,游資全部跑到銀行與壽險,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壽險業去年全年初年度保費規模達1.27兆元,今年1-9月金額9473億元,其中傳統型壽險保單只佔其中的13%,投資型保單佔31%,儲蓄型保單佔56%。換言之,投資型加儲蓄型的保障型保單,全年銷售金額高達1兆元。
保險局副局長:今年各幣別壽險保單,和去年差距不大
蔡麗玲表示,根據財團法人保發中心研究,今年銷售各幣別壽險保單,和去年相比差距不大,因此,明年度新契約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將維持今年水準。為了鼓勵壽險業者,多販售傳統型壽險保單,明年度銷售保單,不含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未達95歲之給祝壽金等身故保險、癌症保險,以及30年以內之健康險,得適用明年度保險準備金利率,最多可加碼一碼。讓壽險業者可以販售費率較低之傳統保單。
除了對明年度銷售傳統保單給予鼓勵外,金管會也針對目前變相鼓勵保戶提前解約的6年期以上利變型年金,訂定新的懲罰條款。
壽險業訂定機制 變相保護投保提前解約
蔡麗玲表示,由於壽險業者過去販售部分保險商品,雖然名為終身壽險,但卻訂定相關機制,變相保護在投保後幾年內提前解約,因此,金管會明年起針對新保險商品,將要求業者考慮壽險保單脫退率(即提前解約或停繳保費),若新商品銷售一段時間後,保單實際存續期間,跟當初設計的預期存續期間差距超過10年者,將要求保險業者依據保單脫退率,重新計算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
除了新銷售保單外,對於已銷售熱門保單,金管會也將追蹤保單脫退率,蔡麗玲表示,明年起,保險業販售前5大保險商品,銷售後7年脫退率,如果有超過14%,金管會將要求業者增提責任準備金補強計畫。另外,銷售3年內保單繼續率如果掉到7乘以下,金管會將要求壽險業到會說明,若是市場因素(利率大幅波動)以外原因,金管會將要求業者提出限期改善措施。
「類定存」商品 保戶提前解約已明顯改善
蔡麗玲表示,壽險業販售利變型年金保單等「類定存」商品,過去幾年在金管會加強監督下,目前保戶提前解約狀況已經明顯改善,絕大多數商品都要等到6-10年才會觸及提前解約條款。蔡麗玲認為,壽險保單一旦超過6年仍未提前解約,保戶續保的機率應該就維持穩定,金管會相信,壽險業者沒有額外動機,設計一個「投保6年後提前解約」的規避機制。
蔡麗玲表示,保險業者之前販售6年期利變型年金,經過金管會導正後,目前已經逐漸開始販售長年期保單,金管會希望透過行政措施,循序漸漸讓業者多販售保障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