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因觸犯中國大陸《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28日遭湖南省岳陽法院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力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會上訴。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30日對外召開記者會,發出五點聲明,除呼籲陸方盡早釋放李,更表示李明哲是無罪的。對於兩岸交流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問題,陸委會表示,李案後,會持續滾動檢討各種交流政策,做出適當因應。
宣傳民主理念獲罪 台灣人無法接受
陸委會今天發出五點聲明,邱垂正表示,第一,李明哲是無罪的,是因為言論獲罪,是因為宣傳民主理念獲罪,陸委會表示,政府及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及國際社會都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
陸委會表示,宣揚民主理念無罪,一個人的言論無法顛覆政權,台灣人民走過政治、社會及思想的解嚴,台灣人民體會到,言論表達及理念宣傳不是洪水猛獸,是促進社會融合,文明發展的動力,相信中國大陸絕大多數沒有發出聲音的民眾,能夠真正理解台灣人今天的聲音。
兩岸要和平穩定 大陸必須正視價值差異
第二,陸委會認為,大陸應接受兩岸價值理念的差異,嚴肅面對,從李失蹤的今年3月19日到10月28日宣判,再到國台辦的發言,突顯兩岸在制度、法治、價值觀上的重大差異,兩岸要能夠維持和平穩定發展,大陸必須嚴肅正視兩岸在價值與理念的存在差異,採取有效方法,努力縮小差距,以跨越價值障礙。
第三,邱垂正說,對於李明哲的家屬,面對這樣的煎熬過程與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所表現出來的堅毅勇氣令人動容,陸委會表達敬意,未來會持續協助家屬,讓李早日返台,NGO、國際社會及台灣人民的支持與協助,政府也表示感謝。
陸委會也表示,因為李的個案,「兩岸更要促進交流了解」,政府對大陸政策的推展,將持續促進交流,化解分歧,也因為此案的發生,「會持續滾動檢討各種交流政策,做出適當的因應」。
不過,對於檢討內容,陸委會方面不願多透露,僅表示,目前各界有許多關注與建議,會針對當前情勢整體評估與動態檢討,採取必要的因應措施。
最後,陸委會表示,在此案中,包括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警政署、移民屬及民團、專業律師等,都提供了充分的資源與協助,陸委會要表達最深的敬意,海基會也兩次陪同家屬赴陸,居中折衝協調,陸委會也給予高度肯定。
陸委會表示,李明哲是我們的國民,會繼續尋求各種有必要的作為,直到李明哲返台的一天。此外,也呼籲兩岸交流的風險,國人前往要注意相關規範,留意自身安全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