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該再被視為一個孤獨的旅人1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3屆締約方大會(COP23),展現出了接續落實巴黎氣候協定的企圖心,且在相對自信的氛圍下,呈現出一種逐漸走出去年川普尋求退出或重新談判氣候協議的震盪氛圍。具體而言,此次大會的成就主要呈現在3大方向;即「完成巴黎規則書的建置」、「強化對話機制」及「促進全球參與」。對於台灣而言,在備受國際矚目的非核家園政策前提下,雖然同樣在「氣候公約的在地化」、「透明與公開」、「中央與地方乃至民間的參與」,都也有不錯的表現;然則被公約長期遺忘的感覺,加上徳國看守協會(German Watch Institute)每每給外貿導向,能源及産業結構轉型困難的台灣,一個最後段班的評分,譲國人在面對氣候公約的發展時,20年來,總還是猶豫著要不要去擁抱它。畢竟,誠如此次德國之聲在訪問環保署李應元署長時所指出的,目前台灣已幾乎成為唯一世上無法正式參加氣候公約締約方大會的國家了2。
然則即便如此,歐盟甚至美國,卻不讓台灣這個第18大貿易國3、德國看守協會眼中的第7大風險國4,便能因此享有許多國人所期待的僥倖;從政策到立法,以至於現在的APEC或其他經貿舞台,台灣的氣候政策,總不斷的受到關注與壓力。而今,COP23通過的「斐濟履約動能」(Fiji Momentum for Implementation),透過其強調程序正當性的諸多決議,已逐漸形塑出新的國際氣候秩序,而面對以脫碳(coal phase out)及全球擴大參與為主軸的國際政經趨勢,台灣及國人又該如何去看待其發展?
極端氣候引致的天災地變將成為常態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天災地變卻已成為常態!聯合國秘書長António Guterres在11月15日的COP23的高階會議開幕式上指出:「在京都議定書20周年而UNFCCC邁入第25周年的今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提出的排放落差報告指出,目前的承諾只能達成所需目標的3分之1,達成升溫2度以內的機會將在20年以內消失、亦可能消失的更快,而升溫攝氏1.5度以內的機會甚至只剩5年,我們至少要在2020年削減25%的排放總量。」5然則目前臺灣的第一階段管制目標,則僅能削減以2005年為基準排放量的2%。
確實,氣候變遷已經明顯增加極端氣候發生的可能性,而此一情況在今年尤其明顯;例如,印度的洪水、加勒比的颶風、美歐的森林火災,無一不是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可觀的人員傷亡。從IPCC第5次的報告中,科學界已經傾向於相信,全球氣候變遷確實是受人類過去60年來的行為所導致,更是引發極端氣候一系列衝擊的主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