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太平時雖與陳彥霖分隔兩地,夫妻仍會通電話。陳彥霖常開車到晚上11點、隔天早上5點又要起床,生活只剩上班跟睡覺,而當公司要求加班,「他本來有拒絕,但後來還是被凹同意」──所謂勞資協商,司機不敢說不。
而遭桃園客運記6支大過被迫離職、目前擔任台灣汽車產業工會理事范光明表示,司機一天工作17、8個小時是常有的事:「5、6點出門,晚上11、2點到家洗個澡,5點又要出門,重覆工作。」
對客運司機來說,下班與下次上班之間可能連8小時間隔也沒有,下班後還要清理車子,每天都睡不飽。范光明好幾次都在等紅綠燈時睡著,還被乘客問為何不開車,他說:「不好意思喔,就是那一瞬間,眼皮就掉下來了。」
採訪當天前來探視陳彥霖的工會成員幾乎都會抽菸,一點就是2、3根,超時工作帶來的疲憊,似乎也只有香菸能止痛。范光明說司機們為了不拖班,連吃飯時間也沒有,過勞、抽菸、飲食不正常,種種因素毀了健康:「今天在座司機都不是工作1、2年,我自己任職19年,快20年來天天就是這樣……」
出車禍公司要求「全權自行負責」 曾有司機遭索賠100萬、最後自殺
無眠無日地工作已經讓陳彥霖疲憊不已,但真正壓垮他的或許是2016年一場車禍。2016年8月,陳彥霖開著客運等紅燈遭轎車撞上,「都還沒有判決,公司就要他賠2萬多塊的車損!」說到這,陳太太相當氣憤。
3月16日,陳彥霖收到法院通知要開庭,壓力很大,電話裡不斷喊:「為什麼要告我?為什麼要告我?」陳太太只能回:「我怎麼知道,你去問你桃客啊!」
「我們司機背負很多業務過失傷害,他會覺得公司都不管怎麼會丟給司機自己去面對,沒有法務……」范光明道出桃客司機的困境,也提供一張公司在車禍發生時要司機簽下的「自願書」。
記者去電桃客詢問車禍責任,桃客主管說法為「看肇責,公司會先跟對方達成共識和解,剩下的我們再來追究」,然而自願書上規範,司機肇事必須承諾「無需公司代為處理」,若要負民、刑事責任或造成公司損失,都由司機全權負責並自行與對方和解,公司雖可先代墊賠償金,但之後仍要從薪資扣還,最後還強調:「本人對於此次肇事,為息事寧人,願全權負責並自行與對方和解。」
司機通常是賠不起的。例如,11月30日范光明出席《勞基法》修正案公聽會提及,曾有一名桃客司機和重機發生事故,公司要他賠100萬,他簽了,但完全付不起,最後選擇自殺。
至於陳彥霖,陳太太說3月16日桃客行車保安課曾向他要報案三聯單,但當初警察開的早交給公司了,不知跑哪去:「時間班次那麼多,哪有時間去處理那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