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有花時間認識他們,他們卻花那麼多時間,不斷地來認識我們。」
筆者就讀政大,舟車勞頓跑去清大旁聽人社班的課,恰好那堂老師邀請蕭伶伃博士發表有關轉型正義的演講,題目是「Rethinking the idea of Reconciliation」。
和解如何成為可能?要怎麼達成和解?和解的最終面貌是什麼?
蕭博士提到了政治受難者不是只有單一形象,也不會僅限於冤錯假案的框架,有些時候「雙重身分的困境」,更是必須去梳理的歷史面貌,她展示了一張相片,午後陽光徐徐地照耀著一個光頭老人,看不清楚側身背光的輪廓,他正在仔細端詳一份塵封多年的文件,那是他黃埔軍校時期老戰友的名冊。
老人是吳宗霖,台灣人本地人,一個黃埔軍校畢業後在軍法處負責情治工作,後因素樸的正義感,冒險成為廖文毅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下線,密謀刺蔣卻早一步成為第一批到綠島的受難者。因著身分的尷尬,讓他在左右統獨混居的政治監獄裡,反而無人聞問無人信任。
一個人同時肩負受害者與加害者的形象,故事簡單提到這裡即可,但我們已然可以感受到轉型正義的艱難,要怎麼抽絲剝繭地釐清一個人所處在的位置?要怎樣去認定一個人所該負的責任?都需要極大的心力,更加周延審慎的功夫。
《促轉條例》三讀一過,媒體為了點閱率炒作以「中正」為路名、校名、硬幣人像的相關議題,甚至開始清點現有的必須修改的「中正」符碼的數量,意圖以數量的多與寡,作為衡量是否該轉型正義的指標,針對各自的閱聽群眾護盤與操弄輿論。
正如同一路參與促轉條例立法的「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黃丞儀老師,在立法通過後所說的「最重要的時刻,更需要冷靜」,我們不能就此陷入媒體框限的泥淖。也不能忘記轉型正義的根本目的是「和解」,許許多多前輩一生懸念於此,為的是讓自己、是難友、是整個台灣能不能達成一次和解的契機,和解的意義在於讓過去、現在與未來斷裂的時代記憶重整與縫合,這個過程需要凝聚極高的共識,讓台灣重新一次設定關乎人權、民主、自由等價值的準則,過去的傷疤縱使不可能船過水無痕地過去,但過去的錯誤絕不容重蹈覆轍。
一則新聞促使筆者停下條例通過後激動的情緒,思考著所謂「和解的圖像」是什麼?這則新聞是:蔣萬安對於促轉條例的第六條「平復司法不公」投下贊成票,唯一一次支持民進黨團提案,還在受訪時表示「此案朝野版本精神相近,只有社會和諧,台灣才能往前邁進」,筆者始終對於蔣萬安承繼蔣氏父蔭當選立委毫無好感,看到這則新聞的第一直覺是「好呀,媒體果然都在捧他,是不是要『養套殺』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