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肇事第3高」客運司機的日常:加班1小時僅88元,要付出多少代價?

2017-12-07 13:16

? 人氣

一等紅燈就睡著、大小車禍常發生 公司要他「息事寧人」先別報警

過度勞累加上班次密集,造就的結果就是車禍風險。范光明說,他很常在等紅燈時睡著,沒辦法,一瞬間眼皮就掉下來了,而張姓司機說:「公司會把班距抓得很密,要是你為了趕另一班就會超速,這就落入了公司的陷阱……」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據公路總局統計,桃客事故量是全國公路客運第3高,這還只是「有發生1人以上傷亡」的事故而已,擦撞、違規不計。而桃客司機們表示,只要出事了就是記過扣薪,公司懲處標準不明。

從業10年的周鴻俊說,前陣子車剛出停車場就與同事擦撞,本來打算報警,公司卻說「不要給警察處理,回公司處理」。後來周鴻俊仍私下報警,之後遭停休18天與記大過處份,理由為「與同事發生爭執,影響公司聲譽」,讓他氣憤說:「公司要怎麼樣就怎麼樣,那種鴨霸!」

桃園客運周鴻俊肇事畫面(周鴻俊提供)
桃園客運周鴻俊肇事畫面(周鴻俊提供)

出車禍不僅會遭記過,連打官司、民事賠償、刑責都要自行擔負,從工會成員提供的一張「自願書」來看,無論責任歸屬,司機碰上車禍時都得簽下:

1. 本人對於此次肇事無需公司代為處理,如司法機關判決應負民、刑事責任或致公司有任何損失時,均由本人全權負責,並自行與對方和解。

2. 本人對此次肇事自認有過失,願對本案負肇事之民刑事責任,請本公司主管單位代為處理,嗣後即使送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無肇責及檢察官不起訴或法院宣判不負刑責,仍願接受本公司依照規章辦理外,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公司先行墊付,其應分擔或賠償金額由本人薪資中扣還公司。

3. 本人對於此次肇事,為息事寧人,願全權負責並自行與對方和解。

「息事寧人」,自願書上清清楚楚寫著這4字。而關於車禍處理,桃客回應為:「看什麼車禍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追撞人家的屁股,到哪裡去講都輸人一截,看肇責嘛!公司會先跟對方達成共識和解,剩下的我們再來追究。」

桃客司機肇事自願書(台灣汽車產業工會提供攝)
桃客司機肇事必須簽下的「自願書」(台灣汽車產業工會提供攝)

「若連政府補助的客運業者都可以這樣對司機,更不用講其他民營的」

薪資計算過於瑣碎、懲處標準不明、肇事無論對錯都需簽下「自願書」承諾一切自行負責,自己賠,這是目前桃客司機不滿的主要問題。

記過制度讓司機們最是抱怨,范光明說自己去年因上班時間到附近探視父親,遭記6支大過免職,經申請勞動部不當勞動裁決,判定桃客應撤銷大過處份、終止契約也無效,現在還在跟公司打官司要復職、追討積欠的工資與休假。

張姓司機則說,他有天身體不舒服睡過頭就被記1支大過,有的人是經常性累犯卻沒有處份,讓他對於公司懲罰標準相當困惑。記過對於桃客司機影響極大,包括年資、年終獎金、扣薪等,甲等跟記大過年終可差到3萬元之多,若遭停派,那段時間也沒辦法上班工作,就沒有收入。

目前桃客約有700多名司機,范光明說「現在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很弱,人一來就會想走」,有陣子少了160名司機,公司只能拜託離職司機回來、或繼續增加現有司機的排班,而對於這項指控,桃客主管的澄清是:「亂講,沒有這回事!沒有,絕對沒有這回事!」

去年11月,范光明替數十位司機申請勞檢,追討積欠加班費與薪資,在12月遭免職,而今年4月勞檢判定桃客有7件違規案例,包括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沒有依法7休1、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工資未依規定付給勞工等。申請勞檢的案件數十個,卻只有7件被判定桃客違法,范光明帶領司機們走上街頭向桃園市長鄭文燦陳情,只是半年過去,狀況似乎仍未改善。

「很多人會想說,這麼大間的公司我怎麼去跟他對抗?但權益是靠自己爭取的,不是靠別人施捨來的。」范光明強調,若連政府補助的客運業者都可以這樣對司機,更不用講其他民營的,司機訴求始終是合理工時、拿到應有加班費、薪資制度透明,才可能安心上班、安心回家、安心退休。

封面圖片來源:Cheng-en Cheng@flickr,CC BY-SA 2.0

喜歡這篇文章嗎?

謝孟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