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到目前為止,台灣雖然沒有結構性缺電的問題,卻一直籠罩在「時間管理性」缺電和「技術管理性」缺電的陰影之下。
<問題的根源:不重視調節用電需求>
我們來看最近三次大停電的起因。
2017年的大潭電廠815大停電,台電說是承攬商更換控制系統的電源供應器時操作失誤所導致,這是第三類技術管理性問題導致的。
今年513興潭電廠導致的大停電,經濟部先說是「用電高於預期」的原因,那就是第二類時間管理性的問題;但後來又改口,說是測試操作錯誤,那就是第三類技術管理性的問題。
至於17日晚間又發生停電,台電承認是「因負載突升,供電能力不足」。換句話說,也就是類同於「用電高於預期」,屬於第二類時間管理性問題。
顯然,這三次都是「時間管理性」問題和「技術管理性」缺電問題。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問題的根源是:台電不重視調節大家的用電需求。
要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就是要設法調整大家用電時段,舒緩尖峰負載。
一個用常識就可以想到的方法是:訂出「分時電價」,不同時段的電價高低不同,讓用戶知道他在尖峰時段用電要付出比平常高的電價,在離峰時間用的話則會享受到比較便宜的電價。這和年節連假時期為了鼓勵大家不要在尖峰時段全部塞在高速公路上,會提供夜間比較便宜或免費的費率,而很多人會使用,是一樣的道理。
這幾天台電在呼籲大家節電,但是如果沒有「分時電價」和搭配的工具,這種呼籲是很蒼白無力的。
經濟上有「看不見的手」。提供用戶「分時電價」之後,大家自然會趨低避高,各自享受了比較便宜的電價,整體也舒緩了電力尖峰負載時段的壓力。不需要台電呼籲,用戶自己就會達成那種效果。
電力用戶,主要分兩大類:以家庭用電為主的低壓電用戶,和工業用電的高壓電用戶。
我們看台電是在怎麼面對這兩類用戶。
<面對低壓電用戶四年推動不到百分之一的努力>
全台灣有1,460萬低壓電用戶,直到今天,絕大多數都是仍然要兩個月手抄一次電表。手抄電表,用戶要兩個月後才看到電費帳單,「分時電價」設計得再有吸引力,大家也不會有體感,實際也無從配合。
2016年「開放台電」提醒調節用電需求之後,台電也說他們知道此事的重要,說要努力設法「移峰填谷」。當年底台電也開始推廣「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然而,直到去年底,推廣了四年,低壓電用戶選用這種方案的,全部才12萬戶,連1,460萬戶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這麼重要的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的方案,努力了四年才推廣不到百分之一,不能不說怠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