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的數據顯示,去年有近1000名船員被遺棄在海上。該組織的高級法律事務官員德.波爾(Jan de Boer)稱,真實數字可能比這高得多。「我們只看到了冰山一角。」他說,「但我們看到的就有這麼多。」
如果船東沒錢了,船員往往拿不到報酬,他們無法回家,也沒法養活自己。此時,無論是港口、保險公司、船旗國政府官員,抑或船員所屬國家的大使館,通常都不願插手來打破僵局。有些國家會要求船員留在船上,有的船員則是自願留下,他們希望在船被賣掉後,可以拿回屬於自己的報酬。
在距離MV Aman不遠的蘇伊士港,埃及政府將一位名叫卡拉(Vehbi Kara)的土耳其船長扣留在一間酒店房間裡,他也是一艘貨櫃船的法定監護人。這艘在2020年1月被遺棄的船上鼠患成災。還有人們已熟知的「長賜號」(Ever Given),3月時它因為擱淺將蘇伊士運河堵塞了六天,如今該船船員依然待在這艘龐大的貨輪上,等待一家法院裁定其船東是否應向埃及方面賠償收入損失。
許多條約、公約和法規都要求集裝箱船的船東購買保險,以便在棄船事件發生時,能更好地維護船員權益。其中最有分量的當屬《國際海事勞工公約》(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這項得到聯合國支持的公約於2013年生效。然而,許多中東國家從未簽署該公約,也包括埃及和巴林,後者正是MV Aman的船旗國。自2017年以來,全球產業工會——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接到報告的中東地區棄船事件每年都在增加。
MV Aman的船員和代理商稱,船東名叫薩那德(Youssif bin Sanad)。記者致電在巴林的薩那德,但他說自己並不是船東,而是Tylos Shipping & Marine Services公司的前商務經理,如今這家公司已經破產。他拒絕透露該公司的老闆是誰,也拒絕談論艾沙事件的細節。
他說,「我自己也遭受了損失。」他還說,艾沙當初不應該簽署那份將其指定為法定監護人的文件。隨後,薩那德在聊天軟體WhatsApp上發來一條訊息,稱他不會再談論此事。
記者曾多次向埃及港口管理方、警方以及軍方致電、發送電子郵件以及簡訊請求予以評論,但均未得到答覆。
艾沙登上MV Aman的兩個月後,船隻在蘇伊士運河入海口附近的阿達比亞(Adabiya)港被攔了下來。船長上岸辦事去了,艾沙正在船上做一些修補工作,這時,一名埃及法院的工作人員帶著一封信來到了船上。信裡說,船東需要為去年購買的一個三噸重的錨支付21500美元(約台幣60萬元),否則船隻將一直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