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對的,藍營的心理接受度也需顧及。一般較客觀的藍營人士並未視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為清算鬥爭、寃寃相報,反而綠營過度急躁的處理方式可能造成這種印象。例如自稱「外省第二代、服役軍旅二十年、對國民黨專制獨裁及欺騙手段時常質疑」的吳一忠就投書媒體說:「你砍一個八田與一頭,我砍你無數蔣介石頭,不論是基於何種理由,總是讓另一群人心生不滿。個人以為,政府處理此事可以圓融一些。將兩蔣銅像移到大溪園區,就是一個很好方案。」轉型正義要做但要做得圓融,這應該也是多數藍營人士的典型意見。
而所有轉型正義中,南非的「真相交換和解」應屬最圓融了。通過真相追查、公開審訊、認罪、寬恕、和解,加害與被害雙方完成了「國族靈魂大反省」儀式,化除種族隔離歷史的歧視與怨恨,全國歸於統一團結。屠圖記錄南非轉型正義的《沒有寬恕就沒有和解》一書告訴我們:
「協商、和平對話、寬恕與和解,主要是在原有的敵人中進行。因為在這個多民族國家中,互視為敵人的雙方是潛在的盟友,現在或將來更可能是朋友、同事及合作夥伴。南非第一次民主選舉選出的政府,就是一個多民族組成的聯合政府。」「如果今日的敵人能夠想像彼此化敵為友,並開始行動實現友誼,那和平就可能來到。如果他們協商時,能考慮對方的需求(特別是心理接受度),那結果就會更好。願意做出讓步,是勇敢而不是懦弱。」
誠然,屠圖也指出,在真相委員會的調查中,他們發現許多種族隔離制度的支持者,一有機會就謊話連篇(如同今日台灣汚衊促轉條例是清算鬥爭、寃寃相報的人)、肆無忌憚、毫無悔意。但保持耐心、同理心及善意,引發人心中的善念,對方最終還是會認錯、配合,達成雙方和解的。
屠圖引用美國人權法官弗蘭克的話說:「一個在壓迫性政權統治期間分裂的國家,不可能在壓迫結束之後就立刻出現團結合一。如果軍隊和警察曾是國家恐怖的執行者,他們也不會在一夕之間變成尊重人權的模範生。---如果對他們太過嚴厲,他們就可能為了自身利益,而對轉型正義方案有所反動。」
以此觀之,退撫會決定在榮民之家保留蔣介石銅像,處置是合宜的。畢竟蔣介石是黃埔建軍之父,榮民紀念這個蔣介石,與國民黨紀念獨裁者及二二八元兇的蔣介石不可同日而語。蔡政府暫不處理道路、學校改名問題(除非應各該地方人士及校方要求),同樣有其輕重緩急考量。
廿世紀及更早以前,世界各國對前政權重大歷史罪惡的處理不出「報復」與「遺忘」二途。前者固然能「以儆效尤」,卻有可能「寃寃相報」。後者則縱容不義,讓迫害元兇幫兇「死不悔改」,變相鼓勵「故伎重施」。轉型正義以和解而不是以報復及遺忘為目標,是廿一世紀新趨勢。路蒂·泰鐸在廿一世紀前夕推出的《轉型正義》一書,即在找尋「替代懲罰」又能「深化民主」的更佳方式。
泰鐸提出:在「政治巨變」(專制轉為民主、迫害轉為法治)時期,探究過往的邪惡歷史,是「重建集體」(整個國家及社會)的必要手段。後繼政府有「糾錯」責任,不但要使真相廣為人知,形成國家歷史(記取歷史教訓)的一部分,而且「還原真相,就能回應受害者對正義的要求,促成國家和解。」
建立正常司法制度及促成國家和解,比「以牙還牙」的報復更符國家利益。這就是轉型正義的新方向。南非的「以真相交換和解」(加害者坦承犯行以獲得有條件赦免及被害者寬恕,再以寬恕促成社會大和解)是轉型正義成功的例子,追隨南非典範的台灣不該也不會走向清算鬥爭。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