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一本書,談的是「剩女」。「剩女」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了,很多人都知道這是熟齡未婚女性在主流社會中被貼上的負面標籤。不過書封斗大的英文書名震撼了我──「剩女」被譯為“Leftover Women”。
已婚剩女?
Leftover,在日常用語中,不就是剩菜的意思嗎?其實不只是剩菜,leftover可以泛指各種「沒用上的東西」,不是沒用,是沒被用上,例如製作商品或建築時的剩料。《紅樓夢》中的賈寶玉跟一顆石頭有淵源,那石頭是女媧補天時沒用上的,因此藴積著種種曲折情懷,說起來就是個leftover。
看見這名詞時,我正在整理這份為已婚女人寫的書稿,不禁百感交集。與「剩女」相對的,應該是已婚的女人,或說「得以結婚」的女人。然而,跨越「婚姻」這條分類線,到達另一邊的女人,就完勝了嗎?在婚姻的那邊,感覺幸福的到底有多少?
近年台灣的離婚率不低,簡化地說,可以想像為每三對結婚就差不多有一對離婚。而在結婚與離婚之間,處於已婚狀態的女人,許多是不快樂的,那感覺恐怕比未婚熟女更像leftover─ 沒吃完的冷掉的肉排,失去風味的蔬菜,乾掉的米飯或硬掉的麵包...。
曾經認真地料理起來,隆重澎湃地上桌,歡喜期待著被吃掉而融入一個人的生命。結果,只有一小部分被吃掉(或者根本整個都沒被動到),剩下來被丟著、冷藏著,不掙扎的話,就會被遺忘到徹底變成廢物,直接通往垃圾焚化廠,連餵豬的時機都錯過。但若掙扎,吵著重新端出來,手舞足蹈地喊著「我還可以吃喲」,約莫也是徒勞,只會遭到更無情的嫌棄。
有名無實的妻子,寂寞的女人,對著做臉的美療師、洗頭的妹妹、賣保養品的櫃姐、心理治療師...這些不相熟卻願意觸摸她們身體心靈的人,傾訴無法與枕邊人分享的空虛。無處發揮的熱情與困頓的抱負,像洗髮精的泡泡那麼香香柔柔,卻只能等著被水沖走,直到與空化為一體,再也不信自己懷有什麼珍貴的潛質,別說是補天,連鋪地都沒有人願意踩。
還掙扎著、抗拒泡沫化的過程中,也曾求教於他人。但得到的建議大約是「婚姻本來就像這樣」、「妳幻想太多」、「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年輕人才不相信這句話,一心想著我的愛情當然會持續到婚姻裡,不止綿延不絕,還會開花結果。婚齡漸長才開始領悟,婚姻本來就是所有愛情的墳墓,只是時間不同意義就不同。弱質的愛情進入婚姻不久便磨耗早夭,婚姻無疑是它的墳墓;至於長壽的愛情,得以在婚姻中安居直到最後安息的一刻,婚姻不也是它的墳墓?問題並不是「愛情終將死在婚姻裡」這個事實,而是如果愛情死了人還要活在婚姻裡,那就是活人住在墳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