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媒體取得內部公文,指出指揮中心針對萬華和板橋地區,約60萬人透過大數據分析,註記為疫情高風險族群,隨後訪問陳時中時並未答覆,隔日副指揮官陳宗彥證實,但稱約15萬人。不過這項註記已經造成民眾就醫權受損,那就是有婦人牙痛被診所拒醫。
這項高風險註記也引起法律界人士質疑有觸法問題,被指控違反通訊保障和監察法,而社會大眾則看法兩極,基本上是防堵破口擴大和侵害法定人身權益之爭。那在此便要先反問,這項註記有無行政區居民因公權力判斷下而汙名化,假如只因住家或上下班時,路過所謂阿公店,又或者到龍山寺逛街,在萬華車站轉車,又或者沒路過只是周邊的數個里便被納入,然後透過向電信業者要通聯訊號交差比對,便被指揮中心納入健保卡高風險註記,被註記的數十萬人還不自知,想上官網查找也看不到,直到就醫才從不知不覺到後知後覺,還被當成陽性反應者,若事後採檢並不是,那可能無法逃避人權破口的濫權問題。
而且若說萬華和板橋是行政區的高風險,那現在全國能收置因疫情因素而染病的醫院、旅館工作人員是不是也被健保卡上註記為高風險人口呢,這事還發生在太平島呢,日前某位阿兵也是陽性。同樣的一下子數十萬人被持有的健保卡被註記,若這些人每日都有用手機通話和上網,等於這些人都像媒體報導指揮中心公布的案某某某號去過的地點,成了老大哥在監看者,直到一但小病要去就醫,又或者慢性病回診,才被告知你是疫情高風險人口,隨後一定造成家人或同事、同學和親朋恐慌,甚至那班大眾運輸也榜上有名,搞不好還因此失業。那指揮中心其實在透過電信業者又或者政府建置實名制,在把民眾健保卡註記為疫情高風險人口,因該通知當事人,因為當事人或會主動採檢,在無症狀下便可取消註記。
還有另一個法律問題,那就是指揮中心可以直接越過法院,直接用公文命令所有電信業者,把自我認定高風險者行蹤交出來嗎,而手機用戶還蒙在鼓裡呢。還有疫情高風險人口註記後,若造成就醫上被當成人球,是指揮中心還是診所要負起責任呢。若以後新的身分證上路,健保卡也多卡合一,那豈不是到戶證辦件事,都當成核廢料看待。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