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13日審理浩鼎案,被告、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庭訊後表示,技轉過程中是以創作人的身分接受徵詢,並未介入談判,針對檢方的指控,「我覺得是誤會。」
翁啟惠表示,今(13)日主要釐清中研院技術轉移的小細節,其實他不清楚也從未介入談判,只是以創作人身分表達專業技術的意見。同案被告、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也表示,技轉都是依規定辦理,全案是場誤會。
承審合議庭也傳喚承辦技轉案的前中研院公共事務組約聘技術人員陳淑珍,釐清翁啟惠是否協助張念慈成立的潤雅公司派員到中研院無償學習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及是否指示中研院交付醣分子給潤雅。
陳淑珍︰翁啟惠是研發人角色,而非院長身分。
陳淑珍證稱,在2013年4月間與潤雅簽訂「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意向書是由她提議,至於授權金額是由公共事務組負責與廠商談判,只是知會研發人翁啟惠。在她的認知裡,在這起技轉案中,翁啟惠是研發人角色,而非院長身分。另外,潤雅以研發時程緊迫,隔年恐無法依約交付醣分子,並要求派人到中研院學習,是她與公共事務組主任決定並同意,並未就此詢問翁啟惠;至於潤雅表示希望先拿到醣分子做測試,她要求簽訂材料移轉契約,並未向翁啟惠請示,也不需要翁的意見。
陳淑珍解釋,任職在公共事務組負責技轉業務,對外洽談合作事宜。基本上合約都是由她草擬,決定權在前副院長陳建仁,不會經過翁啟惠。,
技轉簽約好比嫁女兒 要尊重父母意願
審判長也詢問,浩鼎與廠商合約條件,原本有提到300萬股浩鼎股票,卻改為條件較差200萬股潤雅股票,明顯是害中研院的損失利益,為何只參考研發人翁啟惠的意見卻忽略中研院的利益?陳淑珍回應,技轉簽約好比嫁女兒,不能只看聘金多寡,還要尊重父母的意願,她把研發人的寶貝嫁出去,是要考量最後誰能繼續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