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若要找回民主的真義,當務之急就是擺脫法國、加拿大、義大利、西班牙和德國等地施行的政治獻金減稅優惠。我們已經見到,減稅優惠只對有繳所得稅的人有利,而且課稅所得愈高,優惠愈大。
有些人認為應該直接廢除減稅優惠,主張私人資助民主政治運作沒有理由換得財務上的好處。政治獻金減稅並非舉世皆然,譬如美國早就不這樣做了。而老實說,我認為直接廢除似乎是最有前途的做法,尤其省下相關財政支出之後,政府就更有資源推行更具企圖心的公共補助計畫。以法國為例,政府平均每年都要負擔六千四百萬歐元的減稅優惠,相當於每人一點二三歐元,回報富人捐錢給政黨和競選活動。那還不如將這筆錢發給每位法國人,讓他們每年有一歐元捐給自己屬意的政治團體。我稍後會再詳細說明這個建議。
讓我們先從保守一點的做法講起,也就是部分保留給予政黨和競選活動資助者的減稅優惠。但這馬上會引來問題:我們要如何杜絕現有稅制那站不住腳的累退性?這不僅包括資助民主政治運作,還包括對基金會的各種金援。目前有兩種做法,第一個比較簡單,就是用(對所有人有利,不論其所得的)抵稅優惠取代(只對有繳所得稅的人有利的)減稅,讓所有公民站在平等的金錢基礎上表達個人的政治偏好。第二個比較直接,不是「延後」到隔年才退稅,而是政府當下就進行比照補助。
用抵稅取代減稅,以促成政治偏好的平等表達
總統先生、首相女士,政府每年花錢資助有錢人的政治偏好遠多於窮人的偏好,你們真的認為這樣比較好嗎?沒有嗎?那我有個非常簡單的解決方案,我想你們眼皮不眨就會贊成這項改革,讓資助政治運作變得更民主。
這項改革就是用抵稅取代減稅。前者適用於所有人,不論是否需要繳稅,後者只限於經濟狀況好到得繳所得稅的人。對要繳所得稅(或抵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人來說,抵稅優惠將使他從國稅局拿到退稅。以法國為例,年課稅所得九萬歐元的人如果捐助六百歐元給政黨,目前實際只需要支付兩百四十歐元;年課稅所得是他十分之一的人同樣捐助六百歐元,實際卻要支付六百歐元。但根據我的改革方案,不論所得最高或最低者,實際都只需要支付兩百零四歐元。前者會得到三百九十六歐元的稅額減免,後者會從國稅局領到一張三百九十六歐元的支票。這就是所謂的財稅正義──注意,我這裡只談平等,還沒提到累進呢。
這樣的財稅措施似乎改動最小,但不代表這樣做就夠了。因為抵稅和減稅一樣,還是和捐款多少成正比,而捐款通常又和捐款者的所得成比例。目前法國的政黨政治獻金上限為七千五百歐元,即便實際支付額「只有」兩千五百歐元,但一個領取最低薪資的人就算對政治再有熱情,怎麼可能拿出年收入的五分之一資助民主運作?對年收入數萬歐元的公民來說,兩千五百歐元更可能是「非必要」支出。因此,我認為在民眾以金錢參與民主政治這件事上,政府對頂富階級更「大方」是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