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治權力是威權性質時,法治對毫無羈束的權力抱持懷疑態度就特別重要。威權政治的特徵是「權力集中,以及對此一權力的嚴重政治競爭或對它進行審查,遭到破壞」。在《「依法治國」的迷思》這本書中,透過對新加坡法律文本和語境的分析,我將深刻的自由主義概念「法治」的重新構造,追溯到看來似乎矛盾的威權主義法治。本書著眼於殖民時期、冷戰時期和後殖民時期的動態演進在內的社會政治結構共同建構法律和民族的研究,揭露了威權主義法治的悖論:一個有系統地削弱法治自由的政權,卻被公認是法治的典範。《「依法治國」的迷思》藉由解開和審查與新加坡的威權政治有關的法治論述的主要情境和組成部分,進而理解這一悖論。這些情境和組成部分包括立法的文本、西敏寺式的制度和程序、公共論述、威權政治、司法解釋以及對國家脆弱性的持久、反覆強調的敘述。
《「依法治國」的迷思》顯示,新加坡政府如何策略性的分解「法治」的複合含義和屬性,以擴大政府的自由裁量權,並且最小化對其權力的挑戰。在此一過程中,新加坡政府經常工具性地運用法律,恐嚇、定罪、噤聲和懲罰批評政府的個人、機構和場域。政府的論述策略把政府、政黨和國家混為一談,以至於批評執政黨執行政府權力的行為,經常被指控威脅了新加坡的安全。一直到冷戰即將告終之際,批評者一直被有系統性地指控對民族國家構成危險,因為他們是「共產主義者」。在人民行動黨執政的六十年中,批評政府的人士經常被指控為外國陰謀的一部分,存心破壞新加坡的繁榮、穩定和主權自主。
*作者喬西•拉賈(Jothie Rajah),現為美國律師基金會(American Bar Foundation)研究教授,拉賈畢業於新加坡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法律系,亦曾在此任教。本文選自《「依法治國」的迷思——新加坡國家威權法治史》(台灣季風帶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