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灣地狹人稠,加上地理環境特性,除了從大陸飄揚過海的沙塵暴與細懸浮微粒外,台灣西部沿海的工業區、火力發電廠所製造的空氣污染,也幾乎都往內陸擴散。號稱經濟奇蹟的過去數十年經濟發展,幾乎也讓台灣中、南部空氣品質已達超標的臨界。
相對而言,這些既存固定污染,幾乎都是來自能源使用較無效率、污染排放較高的既有工廠。筆者贊同應該給予削減排放量的獎勵,以改善製程、提升能源使用效能、降低污染排放。因為如此才能透過污染的減量,騰挪出空間讓較有效率、競爭力的新工廠(也是新污染源)加入,卻又不至於增加一般人民(尤其周邊居民)的健康風險。
筆者認為,企業賺錢固然是權利,污染防治則是義務。提供誘因,以加速企業減污,乃是政府責無旁貸的有效折衷方案。因此,既存固定污染的削減固然應該獎勵,但不應將削減差額全數保留核給交易額,否則變成既存老舊工廠將污染排放量先占先贏,不僅造成較有效率、競爭力的新工廠的進入障礙,也對一般人民不公,更增剝削感。筆者建議政府得核給交易的額度應以累進方式計算(如在削減20%範圍內可享其削減量50%額度,削減30%可享60%,削減40%以上可享70%等等)。
至於不同性質的污染物,因各有其化學特性,其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的影響也不盡相同,筆者認為不宜輕易互相抵換。例如減排碳氧化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能否抵換揮發性有機物或細懸浮微粒?如可,究應如何抵換?不同性質污染物相互抵換結果,會否反而容易造成某一污染物於不知不覺中超標?
此外,環保署僅先行公告「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不知與選前馬總統所言高雄人平均壽命少2年有關。但就筆者所知,從台中市往南直到雲林縣,包括南投縣埔里鎮在內,空氣品質也差不多瀕臨超標界線,同樣刻不容緩亟需總量管制與減量。
在此,除了呼籲環保署也盡快公告上述地區的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並因應科技進步所新增商業運用的化學物質,重新檢討現有不合時宜的管制項目與標準。更盼請小英主席您能主動促請台中市準市長林佳龍邀集上述相關縣市長會商具體的區域聯合空污削減計畫與實施期程,以利協助台積電早日通過環評審查。
筆者與諸多反對北宜直鐵的環保團體,在未曾嘗試對話的情形下(他與柯P團隊找我們非常容易,但我們找他們卻非常困難),被張景森扣上宗教團體的帽子。但我們既不膜拜開發之神,更不迷信柯神;我們信仰民主,反對獨厚權貴的經濟發展模式,但也不至於將環境保護無限上綱。我們追求環境生態與人文價值的永續,而非工程的永續。
若無意外,2016年5月20日後,小英主席您將榮登總統大位,但在此之前,請您從落實中、南部的區域聯合治理開始,實施既可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照顧人民身體健康,同時亦能調整台灣經濟體質、提升產業競爭力的聯合治理,讓追求環境生態與人文價值永續的筆者與環保團體,能放心並樂意讓綠色執政。
*作者為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