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黨工王炳忠清晨六點半被調查局搜索,引起了軒然大波。據暸解,這和共諜案被判刑的周泓旭有關。周與大陸的《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關係密切,來台想發展組織,才問到第一個人,就被告發,最後因為發展組織未遂,被判了一年兩個月徒刑。檢調大動作搜索王炳忠,就是要查他有沒有也被吸收,甚至交付什麼資料。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呢?它是一個住在大陸的台灣人組成的團體,對內參與大陸的經濟政治社會活動,對台促進兩岸交流,立場是反對台獨,致力於以《一國兩制》的原則,用和平方式實現兩岸統一。
在海峽兩岸交流方面,台盟活動很多,像是推動兩岸農業合作,醫療產業合作,養老服務產業合作,兩岸醫師醫療諮詢公益活動,出版文化交流,青少年文化藝術交流,山西經典舞劇慈善演出,還有台灣原鄉尋根之旅等等。
王炳忠這幾個新黨青年沒有居住在大陸,不符合入盟條件,最多是在台灣成立一個類似組織。新黨政治理念本來就是反對台獨,主張和平統一,致力於海峽兩岸交流。以王炳忠這樣層級的年輕人恐怕接觸不到什麼公務機密,調查局也僅以發展組織未遂罪對周泓旭量刑。如果是這樣,就算調查局真的找到王炳忠成立這樣一個組織的證據,他算是犯了《國安法》嗎?
*作者為時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