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721」事件:襲擊路人的白衣者「暴動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監禁

2021-06-1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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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港示威浪潮中,支持示威者一方指警察故意拖延前往現場的速度,容許路人被襲擊,但警方否認說法。(AP)

2019年香港示威浪潮中,支持示威者一方指警察故意拖延前往現場的速度,容許路人被襲擊,但警方否認說法。(AP)

香港2019年示威浪潮「721」元朗港鐵站襲擊事件中,有五名身穿白衣襲擊路人的男子被判暴動罪成,法官押後至下月判刑,成為是事件中首批被判暴動罪成的人,另有一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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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周五(6月18日)裁決,全部罪成的被告將會被當局扣押,直至7月22日判刑。另外,早前有兩名同樣被控暴動的「白衣人」已經認罪。

一般來說,暴動罪在香港法律下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如果被告被認定過程中破壞交通工具或建築物等,更可被判14年。但由於這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這個層級的法院最多只能把被告人判囚七年。

除了襲擊路人的白衣男子,當局早前也同樣以暴動罪控告當時在場的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案件目前安排在2023年開審,但林卓廷目前已經因為參加去年民主派的立法會選舉初選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扣押。

香港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進站口(27/7/2019)
721元朗站襲擊事件後來成為了「反送中」示威的其中一起標誌性事件。

指責林卓廷搞事的說法「毫無道理」

被定罪的包括黃英傑、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和蔡立基,其中鄧英斌是元朗車站附近八鄉村的村長。另外兩名被告林觀良和林啟明早前已經認罪。

法官在判詞中認為他們在事發時,都以不同方式鼓勵「白衣人」襲擊路人,包括手持木棒到元朗車站、沒有制止其他襲擊路人的「白衣人」等。

判詞中也提到,身為村長的鄧英斌聲稱只是想保衛家園,但法官認為如果真的是要保衛家園就應該守在自己的村子,而不是到港鐵站。

法官在宣讀判詞期間也提到林卓廷當時的行為,其中一個被告指責林卓廷在搞事,但法官指林卓廷其實當時只是安慰車站內的路人,表示已經報警,警察即將抵達現場,並阻止一些接近「白衣人」的市民。法官形容被告對林卓廷的指責「毫無道理」。

至於唯一脫罪的被告王志榮,法官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實現場的錄影片段中是他,因此獲得釋放。

光復元朗:香港民眾痛批警方與不明白衣人為伍(AP)
光復元朗:香港民眾痛批警方與不明白衣人為伍(AP)

元朗「721」發生什麼事?

2019年7月21日傍晚,示威者向香港島西環海旁的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香港中聯辦)大樓外的中國國徽投擲雞蛋和墨汁,之後與警察在上環一帶追逐衝突。至深夜傳出港鐵元朗站發生襲擊的消息。

但各方對當晚在元朗的事件發生起因和時間線時序有不同說法。根據一些元朗區區議員和香港媒體事後重組事件的報導,元朗站有身穿白衣的人襲擊路人,一些市民相隔著檢票閘機與白衣人對峙,之後一些白衣人跨過閘機進站,手持木棍追打市民。

有網上片段顯示林卓廷站在市民一方,嘗試與白衣人對話。但白衣人之後闖過驗票機追打市民,林卓廷與一些市民退至月台、之後進入一架停靠在車站的列車,他與其他數人受傷流血,包括一些在現場採訪的記者。

防暴警員在白衣人離開後抵達現場,被仍然在場的市民指罵,批評警方反應緩慢,防暴警員之後離開,車站也關上大閘。不久後白衣人再次出現,先與車站內群眾相隔著大閘對罵,之後強行拉開大閘,衝進車站打人。

香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簡稱「監警會」)今年5月就連串示威發表調查報告,當中以「雙方集體毆斗」來形容元朗721事件。

報告描述第一輪衝突時沒有提及雙方使用的武器,而第二輪衝突時就指有一名身穿黑衣的人先向白衣人投擲頭盔,另一名同樣身穿黑衣的人用雨傘企圖捅向白衣人,之後白衣人攻擊該名手持雨傘的黑衣人和「其他在車站的人士」。

報告又指第一輪襲擊發生時雖然有警員在場,但考慮到安全問題決定將他們撤走,直至39分鐘後才有另一隊警員抵達現場。去年元朗襲擊事件後,警方發言人在事後的記者會也是指警員39分鐘後才到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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