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票無法官簽名是違法搜索?王炳忠怒告北檢瀆職、侵入住宅、妨害自由

2017-12-2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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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右二)按鈴申告。(甘岱民攝)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右二)按鈴申告。(甘岱民攝)

調查局19日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住處,並傳喚青年軍侯漢廷、林明正及黨秘書陳斯俊等人。王炳忠22日赴台北地檢署控告承辦該案的檢調人員涉嫌瀆職、侵入住宅、妨害自由等罪,並向高等檢察官遞狀聲請全案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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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拿出19日當天調查員上門搜索的直播片段,表示當時他詢問是哪位法官要求搜索,但調查局人員回答不出法官姓名,經身後的國安站副站長提示才說得出口,調查員還不斷在法官簽名欄上劃圈,但上頭根本沒有任何簽名。王炳忠也痛批,檢調心理預設他們為嫌疑人而非證人,有國安站人員脫口說「目前設定...那個...犯罪嫌疑人」,另一位檢調人員才趕緊插話說「不是不是!你是證人!」

20171222-仔細觀察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的直播影片後,於簽名處其實有淡淡的印章印。(取自王炳忠臉書直播)
仔細觀察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的直播影片後,於簽名處其實有淡淡的印章印。(取自王炳忠臉書直播)

仔細觀察直播影片可以發現,於簽名處其實有淡淡的印章印。台北地方法院也回應,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而且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

王炳忠的委任律師陳麗玲:搜索票有「官印」沒簽名,搜索當屬違法

不過王炳忠的委任律師陳麗玲表示,從直播畫面看不到用印,且依《刑事訴訟法》第128條規定,搜索票須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陳麗玲強調,當天搜索票上沒有任何簽名的跡證,即使有「官印」,搜索當屬違法。

陳麗玲說,若是事後用印問題更大,且相關資料顯示搜索票上是法官私人印章而非職章,很奇怪,「不知道北檢是不是向來的搜索票,都是不由法官簽名,只留一顆印章隨便蓋。」 陳麗玲還說,《刑事訴訟法》規定辦案人員依法只能查扣電磁紀錄,但王炳忠的手提電腦、手機、iPad都被扣走,且事過3天也沒發還,已經違法。

20171222-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右三)申請移轉管轄。(甘岱民攝)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右三)申請移轉管轄。(甘岱民攝)

王炳忠表示,由北檢偵辦北檢的違法搜索案形同球員兼裁判,難杜社會悠悠之口,因此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聲請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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