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冠病毒「無差別」攻擊人類,但風險程度隨著社會因子而有不同。自全球疫情爆發以來,生命或社會脆弱風險高的老年人、兒童、女性、身心障礙者及慢性疾病族群等承受相對嚴重打擊。政府錯失購買疫苗先機,讓人民失去選擇疫苗種類的權利,更因疫苗數量不足,疫苗施打分配正義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20年9月14日提出「價值考量框架指引」作為疫苗施打順序參考。其中人類福祉原則分為3個次目標:
1.減少疫情帶來之死亡與疾病負擔:例如老人、長照機構等、有共病或健康問題者等。
2.減少社會與經濟中斷:例如第一線醫護人員、非以年齡為界的高感染與傳播族群、學童(避免教育中斷與社會情緒發展)、非屬必要但為經濟上關鍵的部門,尤其是職場內無法保持適當空間距離或無法遠距工作等。
3.保障必要服務的持續運作:例如警察、第一線急救、市政、教師、幼托、農業與食品、運輸人員等;政府首長與維持國家運作的關鍵行政與技術人員,但此群人需要狹義地定義,只能包含非常少數的個人。
疫苗施打決策是弱勢分配正義的一環
然而,台灣公布疫苗施打政策順序與上述生命脆弱性高者為優先的正當性原則有所差異,尤其是第二類中央及地方防疫人員備受爭議。疫苗施打決策亦是弱勢分配正義的一環,卻淪為權貴疫苗之漏洞,但利害關係人決策參與及專業設定為何,政府有公開會議紀錄,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的必要。
政府資訊獨控權,重創防疫公信力。然而,抗疫最有效方法,便是政府開誠布公地公開決策過程。同時脆弱族群感染風險不同,更需疫苗保護,應有照顧多元族群、不同階層面向的措施,並提供正確的疫苗衛教資訊,賦予人民疫苗選擇權。
國際對健康人權之反省與檢討,重視健康之社會決定要素,包括貧窮、社會地位、壓力、工作環境、社會隔離、失業、社會支持、交通、種族、性別等。因此消弭弱勢或邊緣化族群如原住民族、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身心障礙者、新住民等健康不平等現象,避免「健康之社會落差」,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更顯得重要。
健康是基本人權,讓人民有知的權利
疫情加劇社會不平等,隨著經濟衝擊、失業、減班休息人數增加,政府紓困措施顧此失彼,經濟決定分配不公,讓脆弱族群的健康不平等現象可能更加惡化。另一方面,照顧國民因疫情焦慮或創傷症後群的心理健康,皆是在疫情重建過程必須提前因應的社會工程。
健康是基本人權,讓人民有知的權利,還給人民健康平等。請正視一般人民的焦慮和渴望,尤其是對老弱病障者的無奈與困境負起責任。
*作者為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