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5月提案修改《個人資料(隱私)條例》,打擊擅自外洩個資,因為2019年「反送中」運動以來,許多員警和政府官員的個資被公開,不過臉書、推特、谷歌等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曾致函香港政府,表明對修法的疑慮,警告可能會因此被迫撤出香港。
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AIC)是eBay、Skype、谷歌(Google)、諾基亞(Nokia)和雅虎(Yahoo)2010年成立的貿易聯盟,遊說政府提升網路經濟,而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亞馬遜(Amazon)、領英(LinkedIn)、Line等科技公司都是成員。
憂職員連帶負法律責任
《華爾街日報》(WSJ)5日最先報導,AIC在6月25日致函香港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PCPD)專員鍾麗玲,關切修改《個人資料(隱私)條例》(PDPO),因為擔心用戶在網路上的貼文,對公司員工帶來刑事調查、被起訴的風險,「科技公司唯一避免這類制裁的方法,就是斷絕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
Facebook, Twitter, and Google have privately warned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that they could stop offering their services in the city if authorities proceed with planned anti-doxing rules https://t.co/BkbT6shCjA via @WSJ
— Benedict Rogers 羅傑斯 (@benedictrogers) July 5, 2021
AIC總經理裴恩(Jeff Paine)在信中強調,AIC成員反對擅自外洩個資(doxing),但模糊不清的修法內容,讓在香港的公司員工可能因用戶外洩個資而面臨法律風險,直言此舉「完全是不相稱、沒必要的做法」。《華爾街日報》稱,根據修法草案,違者可處最高港幣100萬元罰鍰,以及最高5年徒刑。
否認修法影響言論自由
裴恩也指出,此一修法會限縮言論自由,就連「在網路上分享資訊的清白行為」都會被視為犯罪,敦促香港政府修法內容要更明確,並舉行視訊會議討論。PCPD回覆《華爾街日報》提問,證實收到AIC信函,強調有必要透過新法來打擊擅自外洩個資,「這挑戰道德和法律的容忍界限」。
HONG KONG | BIG TECH CONCERNED OVER ANTI-DOXXING BILL
— Nikkei Asia (@NikkeiAsia) July 5, 2021
Tech giants including Google, Facebook and Twitter have warned Hong Kong of a potential exodus if the financial hub presses ahead with planned changes to its privacy laws.https://t.co/ZagN04RBwM
「修法不涉及任何言論自由,因其受到法律保障」,PCPD表示,「修法會明確列出違法行為」,並稱香港政府「強烈駁斥修法會對外國投資造成影響的任何說法」。《華爾街日報》提到,臉書、推特、谷歌僅證實AIC致函PCPD,而這3家科技公司在香港的職員至少共有100人。
撤出香港說法「不準確」
《日經亞洲》引述AIC說法指出,此信函是表達對亞洲科技產業的關切,但說任何AIC成員有意退出香港市場的說法「不準確」。《日經亞洲》亦稱,鍾麗玲告訴香港商業電台,「修法只針對擅自外洩個資的非法行為」,表示歡迎各方建議,並會盡快與AIC會談了解想法。
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Pinsent Masons)合夥人哈斯威爾(Paul Haswell)告訴《華爾街日報》,修法草案會送交立法會審議,預計2021年會期結束前會通過,直言科技公司的憂慮很合理,「若無依據常理管理,會變成只要在網路上公開任何有關個人資訊的內容,都是犯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