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對大戶減稅、對中小企業加稅,這樣的改法難道不是加大貧富差距、肥了富人窮了小民?對一般普羅大眾而言,「稅改」更是看不到也吃不到,真真實實畫在的牆上大餅!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更是被視為執政黨奪財於民的「強盜法案」,是拔在野黨選舉樁腳的「拔樁法案」,如此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具有重大負面社會觀感與瑕疵,卻又不具急迫性的小小法案,不知道執政黨到底在急什麼?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的急迫性,更是讓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下個會期再通過有差到哪裡去嗎?很多都市更新計畫都等一、二十年了,再多等一兩個月,難道中華民國的都市就立刻全都要敗壞傾圮了?老百姓生活水準就驟降至無法忍受了?
「勞基法、稅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的優先性,我們試著從蔡政府的角度思考「目的正當性」:
「勞基法」是造成民怨沸騰與對政府不滿意最大的炸彈,必須在最短時間拆除,不能再延宕或任其發酵,否則將影響年底選情。所以,列為優先!
「稅改」是基於大戶獲得減稅後會增加投資的想像。所以,列為優先!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是在消耗競爭政黨基層實力,有助執政黨持續鞏固權力的良方。所以,列為優先!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則是為活化都市機能、實現人民居住人權的計畫,所以,列為優先!
由以上對蔡政府推動優先法案「目的正當性」的分析,我們否定了「勞基法、稅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三點,但也肯定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一點,顯見我們不是毫無是非標準的全面否定。只是如果除了「目的正當性」外之,若再增加「急迫性」思考時,我們就必須遺憾的說,「勞基法、稅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和「空汙法比較」,完全沒有列為優先法案的條件!
因為四個法案都脫離了老百姓最重視的「民生問題」。
「建設之要首在民生」,和老百姓生存相關的就是「民生」,食衣住行都是民生問題,因為都是缺一不可。而呼吸的重要性,更絕對超乎民生問題的食衣住行,其重要性更是不證自明。
但從蔡政府對優先法案的選擇,我們合理懷疑,或許上萬人罹患肺癌對蔡政府而言只不過是統計數字,預期壽命的減少則不過是另一個統計數字,至於生活品質的降低那更是連統計數字都稱不上的主觀感受。而這些,似乎都是蔡政府看似注重苦民所苦,但卻也是可以緩上一緩的。
但基於對《兩公約》明列的「生存權」的堅持,我們殷切期盼,已經通過不少爭議性法案的立法院,這次臨時會能實質重視人民最切身的空污問題,將空汙法列為比總預算案更優先的案子,空汙法不過,總預算案就不審!顯示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國會重視人民健康超過一切的決心!
當然,我們並不是奢望臨時會通過空汙法後,台灣上空的霧霾就會自動煙消雲散。空汙法如有幸於本臨時會通過,政府和人民還是需要努力,在空汙防治上持續關注、付出、合作。
沒有人會天真的以為空汙問題可以緩上一緩的,這點可能是民調如日薄西山的蔡總統,與即將擁抱死亡交叉的賴神所輕忽的。今試套用修改憲法第二章有關人民之權利義務第 7 條如下: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受空汙傷害上一律平等」
所以,呼籲蔡政府重視,並將「空汙法」列為臨時會應先審查法案!
*作者為基層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