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以藥師立場來看指示藥取消健保給付

2018-01-0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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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健保署近日決議先取消給付維骨力等含葡萄糖胺成分的31項藥品,作者以藥師立場提出看法。(資料照,取自台北榮總玉里分院網站)

衛福部健保署近日決議先取消給付維骨力等含葡萄糖胺成分的31項藥品,作者以藥師立場提出看法。(資料照,取自台北榮總玉里分院網站)

早上看到一篇新聞<健保給付指示用藥 首波取消維骨力等31項>,以一個社區藥師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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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了解「處方藥」「指示藥」的差異

「處方藥」須有醫師開立處方箋才可以領用,換句話說,持醫師專業診斷評估後,開立適當的藥品、用法及用量之處方箋,民眾才能至藥局領處方藥等級之藥品,並且經過藥師確認處方、調劑及覆核後,將藥品交予病人,並進行用藥說明。

常見的處方藥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心臟血管用藥及抗生素等。此類藥品包裝上,可以看到印有「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的標示。

「指示藥」的藥性較溫和,安全性也較處方藥高,民眾可於一般社區藥局購買,並在醫師、藥師或藥劑生的指示下使用。這類藥品如:低劑量止痛藥、胃藥等,其包裝標籤印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字樣。當民眾服用指示藥品3天後,無法改善症狀即應就診,由醫師進行診斷評估。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規定,指示用藥不在全民健保給付範圍。但於全民健康保險開辦初期,為考量醫師及保險對象之醫療習慣,並為減少衝擊,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原公、勞保同意給付之指示用藥品項,仍暫予支付;但不得再收載新增之指示用藥品項,並應逐步檢討縮小指示用藥之給付範圍。

然而以一個藥師的角度來看,這個從民國94年就開始逐步推動的方案充滿了無奈。

1、藥品分級一直缺乏統整

我非常不想暗示相關單位的失職跟敷衍,但是在立法13年後的今天,同一種成份配方有處方有指示。完全沒有照藥品溫和與否來分級,更可笑的是清洗傷口的生理食鹽水居然是處方用藥,官方長期知道這些亂象但視而不見。

2、同時具有指示藥身份及健保字號的矛盾藥品

這是這次修改影響最大的部份,例如維骨力,有健保碼也通過健保核價,但同時也有指示藥品證號。是怎麼樣的邏輯會讓健保核價小組每年砍藥價時都沒發現這類直接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藥品,背後的原因值得探究。

20180108-衛福部健保署決議,取消部分藥品健保給付,未來民眾購買維骨力需自費。(圖/取自維骨力官網)
衛福部健保署決議,取消部分藥品健保給付,未來民眾購買維骨力需自費。(取自維骨力官網)

3、對健保制度的幫助

各大媒體跟醫師醫改團體好像都覺得這些修改可以節省健保費,但我可以直接說「你們想太多」。因為換有給付的開就好,患者需要的時候,很有sense的醫師藥師會叫患者為了健保的未來請自費,但是他們的診所通常沒辦法開太久。簡單來說,醫藥分業跟藥品分級沒落實,這方案就只是大家回家做書面報告,修改好的錢拿比較多而已。

做個總結,健保一開始的既定政策沒有落實,在利益糾纏之下又東改西改來補破洞,又不敢真正的去動藥廠財團的利益,所以逐漸成為一個四處漏水只好二代三代補充保費煙捐都拿來補的畸形現象。以一個藥師的立場,唯有盡快落實醫藥分業,並在產學界成立專職的藥品分級小組,才能在治療使用及患者權益間達到一個最好的平衡。

*作者為社區藥局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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